我想問一些關於事業單位人員辭職的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3-2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解除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為勞動關係,下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欲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申請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批准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要依法有人簽字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願離職的,沒有提交辭職報告,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你,還找藉口不支付你最近的工資。用人單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不支付工資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1. 我是.........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的,最好說明理由,以便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通知書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在某一天將工作交給他人,如未收到有效的書面通知,將視為公司無需親自交接,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交接當日,請您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結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工資等相關費用,並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其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否則我公司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不需要親自交接,上述事項將在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時某時(下班)前完成。

    勞動合同終止後,社保可以由新用人單位續保,也可以由個人自行支付。 公積金按規定不能退還,只能用於購房或裝修。 也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轉讓。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從事業單位辭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需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事業單位員工與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動關係,因為在工作人員中,辭職時必須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且經批准後(通過本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才能辦理辭職,不能直接離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職工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離職,各省對事業單位有相應的勞動合同辦法,按照各省有關規定辭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自願辭職,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勞動者自願辭職的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和遣散費(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 關於事業單位辭職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辭職,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 辭職經批准批准後,應當協助用人單位辦理檔案保管、社保等相應的人事手續。 無論是否有試用期,辭職手續都將按照人事局的指導辦理,以免糾紛和誤導未來。

    公共機構辭職申請樣本。

    辭職信。

    尊敬的領導:

    我懷著複雜的心情寫下這封辭職信。 因為大家對我能力的信任,我得以加入長安鎮計畫生育站的工作,在這段時間裡收穫了很多機會和挑戰。 經過在單位的這段時間計畫生育工作,我學到了很多寶貴的工作經驗和實踐技能,對計畫生育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生活中,我們得到每個人的無微不至的呵護; 在思想上,在領導和同事的指導和幫助下,我對人生有了更加成熟和深刻的認識。 三個多月的工作經驗,將是我未來工作和生活的寶貴財富。

    由於個人職業發展原因,經過慎重考慮,我不得不向單位遞交辭呈,希望今年10月16日正式離開公司。 在此,我要感謝部門領導和同事們在過去工作和生活中的大力支援和幫助。 對於由此可能給我的單位和部門帶來的任何不便,我深表歉意。

    但同時,我希望單位能夠體諒我個人的實際情況,希望我的申請能夠得到考慮和批准。 在我正式離開之前,我會認真地繼續做好我現在做的每一項工作。

    此致敬意! 辭職:xx

    XX/XX/20XX.

    綜上所述,如果你在事業單位工作,那麼你們都是通過事業單位設立考試的人員,而且是乙份比較不錯的工作,主要是為社會提供各種服務,而且薪水也很好,所以和一般的工作情況不一樣, 而事業單位的辭職也有相應的規定。

    延伸閱讀: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是否有必要賠償公司的損失。

    辭職申請模板是什麼樣的? 辭職和辭職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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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辭職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公共機構也有辭職。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在任職期間不得調動,但可以辭職。 在招聘過程中,許多公共機構會與候選人商定乙個服務期,一般為5年。 在這 5 年服務期間,通常不可能調職或辭職。

    但是,如果您堅持辭職,則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或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聯絡勞動合同;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終止勞動合同。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你可以辭職,但你不能隨便辭職。 合同工是企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聘的短期工人,合同一般採用書面形式,合同內容約定了時限、任務和應履行的各項義務。

    因此,你不能隨便辭職,你只能在到期時辭職。 違約金作為保證合同的措施之一,是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如果一方因個人原因解除合同,則需要支付違約金。

    但是,辭職可以與公共機構協商,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則可以終止合同。 事業單位承包人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用人單位辭職。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和試用期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從而合法終止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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