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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突出的是“尊重和保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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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訴訟法》審理案件的原則:第一審案件公開審理,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私隱的秘密秘密案件不公開審理; 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私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律橋梁碰撞法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
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私隱的案件,不得公開審理; 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私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理由應當庭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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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如下:
一、偵查、起訴、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2、嚴格遵守法定程式;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4、依靠群眾;
5. 審判是公開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辯護權;
7.未經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不得被判有罪;
8、保護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益;
9.法定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則。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具有以下特點:
1.刑事訴訟基本原則體現了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規律,這些基本法律規範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思想內涵。 比如,審判公開原則要求法院的審判活動在形式和內容上都要向社會公開,使審判活動受到公眾的廣泛監督,這是審判程式公正的基本保證,也是審判活動的基本要求;
2.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在法律適用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政治原則或理論原則,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就不屬於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3.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一般貫穿於刑事訴訟的全過程,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是規範和規範整個刑事訴訟程式的原則,這些原則適用於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不僅國家專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遵守,而且訴訟程式的所有參與者都應遵守。
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逮捕和初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人民檢察院負責起訴、批准逮捕、偵查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和提起公訴。 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均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確保犯罪事實準確、及時,法律得到正確適用,罪犯受到懲罰,無辜者不受刑事起訴,公民受到認真遵守法律的教育,積極與犯罪行為作鬥爭, 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民主權和其他權利,使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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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公開原則:人民法院應當對案件進行審判,公開宣告判決,允許公民旁聽法庭,允許新聞工作者採訪報道,即法庭審判的整個過程應當公開,但休庭審理案件的除外。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它包括審判過程和審判結果的披露; 這包括向當事人和公眾披露,以確保審判的公正性,有利於提高刑事司法的公信力,增加刑事司法的權威性。
2、直接陳述原則:法官必須親自聽取當事人、證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述,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必須由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口頭陳述,並經口頭辯論和盤問進行調查。 它包括直接性原則和言語原則。
直接審判原則又可分為直接審判原則和直接收集證據原則。 這一原則有利於查明案件真相,實現程式公正。
3、辯論原則:在庭審中,控辯雙方應進行口頭辯論,法庭的判決應作為必要程式進行充分辯論,辯論主體是控辯雙方等當事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也是辯論的物件; 辯論是關於證據問題、事實問題和法律適用。 這一原則有利於事實證據的準確認定、法律的適用、公正的判決、被告人辯護權的保障。
刑事審判的意義是什麼。
一、審判具有維護起訴合法性的意義。
2. 審判具有保護被告人免受錯誤起訴的意義。
3.審判具有確保實現辯護權的意義。
刑事審判的特點是什麼。
1. 權威。
這意味著刑事案件一旦被起訴到法院,就具有訴訟的法律效力,法院有義務和權力進行審理和判決。
2.經驗。
這意味著案件的審判人必須自始至終參與審判,審查所有證據,並在必須充分聽取控辯意見的前提下對案件作出判決。
3.其他功能。
啟動審判程式的被動性; 獨立; 中立; 程式; 開放; 公平; 終局。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量刑要注重證據、調查研究,供述不容輕信。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罰; 被告人沒有供述,證據可信、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給予處罰。
證據是可信、充分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定罪、量刑事實均有證據支援;
(二)判決所依據的證據經法定程式核實屬實的;
(三)綜上所述,對案件證據的認定,排除了對查明事實的合理懷疑。
《刑事訴訟法》第80條涉及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事前拘留: >>>More
總結。 親<>
我很高興為您回答:“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理解和適用”詳細闡述了這個問題,明確指出傷殘賠償、死亡賠償、精神損害費用不屬於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賠償範圍, 即使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駕駛機動車造成財產損失的情況除外)。 >>>More
一是人民法院依職權判決再審案件。 包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並決定再審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進行審判或者責令下級人民法院重審,或者由上級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再審。 >>>More
法律分析:為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糾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依法制定行政訴訟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