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是否需要申請批准證書?

發布 財經 2024-03-30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不可以,分行只是派遣機構或辦事處,無需申請批准證書。

    批准證書發給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相當於貴企業的乙個部門。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可以,我們公司的情況和你們一樣,外資合資企業,不需要申請批准證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部在**? 分公司在哪裡?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申請程式: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董事會決議(原件);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 3、原審批部門批准證書影印件(原件)(非生產場所變更及主任姓名除外); 4、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原件); 5、合同及章程修改文字(原件)(住所、董事姓名變更除外) 變更名稱、經營期限、經營範圍、增加註冊資本僅需提交上述材料,其他變更登記事項另行提交材料; (1)居住地變更:

    如果住所發生變更,必須提供住所使用證明的副本(具體與開業相同); 2)辦理股權轉讓:辦理股權轉讓,需提供股權轉讓協議、新投資者營業證明和銀行信用證明,以及國有資產轉讓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評估的確認檔案(原件);3)減少註冊資本:減少註冊資本的,企業必須提供3份公告(公告應在省、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原件);4)法定代表人、董事變更登記時,需提交擬任職崗位原件及有效身份證明(影印件);5)許可證有效期延長的,僅報送到位資金的驗資報告(涉及預審批的,需提交相關許可證);(六)坍塌區搬遷登記,應當經兩地審批機關批准,並提交住宅使用證明;(7)換發許可證,在收到申請後,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審查函,明確法律責任和省級以上報紙的公告; (8)投資者姓名變更的,必須提供新投資者的合法營業證(影印件); 9)企業變更:

    境外投資需要以下檔案:資產負債表(原件); 法定驗資機構已繳足的註冊資本的驗資報告(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無違法經營記錄證明(原件); 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所得稅繳納完稅證明(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影印件) 辦理手續:(變更)受理、審核、批准、許可。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應當遵守《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 國家鼓勵具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外國企業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促進現代服務業等產業的發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時,必須經商務部門批准,批准後由商務部門頒發批准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經濟合作部)審批,並頒發批准證書。

    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計畫特別指定市、經濟特區人民批准後,核准證書應當頒發:

    (一)投資總額在首位規定的投資審批許可權範圍內;

    2)不要求國家分配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計畫特別指定的市、經濟特區人民應當在批准後15日內向對外經濟合作部報告(對外經濟合作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國家計畫明確劃定的市、經濟特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

    1、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股權轉讓所需材料。

    1、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原件);

    3、中國企業淨資產證明及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原件);

    4、轉讓方與受讓人簽署、其他投資者簽署或以其他方式書面確認的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5、企業合同及公司章程修改協議(原件)、企業合同及公司章程原件(影印件);

    6、新受讓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影印件);

    7、新受讓人信用證明(原件),應附中文譯文(原件);

    8、企業批准證書(原件)、營業執照(影印件)、驗資報告(影印件)原件及影印件;

    9、非違約方敦促違約方支付或清償出資的證明(原件); (當其中一方違反合同時)。

    10、其他相關檔案:如國有資產轉讓需提供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確認函、國有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書面意見等。

    2、更換批准證書需要什麼材料。

    1、起草《外商投資企業審批證書》表格。

    2、修改後的企業合同及章程(原件)。

    3.中方高階人員登記表。

    4. 董事委任書及其身份證明(影印件)。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外商投資公司登記行政許可程式》:外商投資公司登記申請,由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商務局提出:

    1、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外商投資企業章程。

    4、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候選人)名單。

    5、外國投資者的銀行信用證明原件。

    6、外國投資者的登記證(影印件)應當經外國公證人公證,並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7、經公證認證的投資者法定代表人簽字權證明原件。

    8、擬擬公司全體董事的聘書原件及身份證明影印件; (經外國公證人公證,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

    9、經各投資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原件。

    10、擬建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出口商品目錄。

    11、行政許可事宜授權委託書。

    12、申請行政許可。

    13、擬設立外鬆正李子**公司租賃協議影印件及房屋提供單位產權證影印件加蓋紅章。

    14、如有零售,需提供店鋪租賃協議影印件及產權證明影印件。

    15、其他需要提交的檔案。

    1、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1)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所需材料。

    1、股權轉讓申請

    2、受讓人主要資格證明:新外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經海外公證後,應當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並提供翻譯件。 如果外國投資者是自然人且在中國境內,應提供護照原件進行驗證,無需公證認證。

    中國投資者提供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

    3、受讓人信用證明:由受讓人所在當地銀行出具,其賬戶餘額不應低於本次轉賬金額,表明其具有購買股權的能力。

    4. 董事會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或決定

    5. 股權轉讓協議

    6. 合資或合作合同及合同變更

    7.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的修訂

    8. 《董事委任書》及《新董事會成員名單》。

    9、新一屆董事會或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

    10、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2)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1、股權轉讓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

    2、股權轉讓後,其股權結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如果中方必須持有股份,外方不得持有股份。

    3、股權轉讓後外資持股比例低於25%的企業,在稅收政策上視為內資企業,設立不滿十年的生產加工企業,此前已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依法納稅。

    4、除非股權在轉讓後變更為內資企業,否則不得將股權轉讓給中方的自然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外商投資公司設立分公司的原則。

    1、註冊資本已足額繳足的原則。 為使外商投資企業按照投資初衷健康發展,避免因盲目設立分公司而影響專案的正常發展,國家要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分公司必須全部註冊資金到位,已開展正常經營活動, 並需要在國內銷售企業生產的產品。

    2、已進行正常生產活動,產品需要銷售的原則。 該原則的目的是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合同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義務開展專案實施,並按照投資假設和步驟盡快生產產品,從而實現投資企業的初衷。

    3、非法人商業登記原則如上所述,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具有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特點,機構從事的經營活動內容主要是銷售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從事一些售後服務。

    2)外商投資公司註冊分公司設立的備案材料。

    1、外商投資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審批機關的審批檔案(依法、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審批部門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適用);

    適用於依法、行政法規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審批部門批准的。

    3. 公司章程(原件);

    4、關聯公司出具的分公司任用檔案(原件)及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影印件;

    5、關聯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產權證影印件,並提交原件核對; 上述無法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和出租人產權證明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其他能夠證明產權歸屬的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影印件。 出租人為酒店、餐廳的,還應當提交酒店、餐廳營業執照影印件。

    7、預先批准檔案;

    指與預許可有關的許可證書或許可證書的批准檔案或影印件,適用於經營範圍有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註冊前必須報批的分公司。

    8、其他相關檔案和證明。

    注:如原件未註明,可提交影印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申請人應加蓋公章或者簽名。

    注:營業場所所在地、寫字樓的房地產銷售證明:產權單位產權證影印件、租賃合同影印件、租賃發票影印件。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設立外商投資股份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募集前已連續三年盈利; 2、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 3、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三條 公司以發起成立家族的方式設立的,缺乏股份的,發起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認購公司章程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納出資。 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發起人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全額認購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選舉產生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應當將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提交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以募股方式設立股份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設立外商投資股份需要以下條件****

    1、發起人人數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數以上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3、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經成立大會批准;

    4、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募集的股本實際來源總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以襪子為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達到法定人數;

    (二)全體發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認繳的股本總額或募集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採用募集方式的,經成立大會批准;

    5)有公司名稱,並成立符合股份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註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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