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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婦可以買乙個只寫著一方名字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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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
只要夫妻之間沒有特別約定,婚後只寫乙個人名字的房子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協商分割財產,如果協商失敗, 可以交給法院判決。但是,如果房屋是一方用婚前財產購買的,登記在一人名下,並且夫妻雙方同意婚後財產分開擁有,那麼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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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 但是,即使只寫乙個人的名字,婚後購買的房子一般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這是因為法律規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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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沒有夫妻雙方明確規定,則房產證上只寫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這不適用於父母一方在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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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夫妻可以選擇只寫乙個人的名字,或者寫名字,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簽署財產協議,同意由一方擁有的財產所有權,那麼無論寫誰的名字,財產都屬於夫妻雙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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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夫妻雙方都可以選擇只寫乙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名字,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簽署財產所有權協議,那麼無論寫誰的名字,財產都屬於夫妻雙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野外挖掘的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松核。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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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時,可以寫乙個人的名字,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個人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1、工資、薪金、獎金; 2、生產、經濟成型的純收益; 3、智財權收入; (四)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五)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任意判斷爭吵的日用品;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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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只能寫一方的名字。 如果婚後買房共有財產,寫上夫妻的名字或寫乙個人的名字,都是婚後共有財產。 婚後,如果乙個人在婚前用個人財產出資,並且房子屬於他自己的名義,如果房子已經全額支付,則該房子被視為個人財產的轉換,並被視為個人財產。
如果只支付房屋的全部首付款,則房屋被視為個人財產,但房屋的未付部分和房屋公升值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是共同擁有的。 婚後,如果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出資,而房屋落在雙方或另一方的名下,則該房屋被視為共同財產,實際上是一方贈與另一方的禮物,夫妻共同分享房屋的財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具體說明如下:<>
首先,父母雙方都需要協商。 畢竟,父母要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他們見孩子、不去看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關係,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父母能坐下來友好地協商如何探望孩子,那麼不准探望孩子怎麼辦的問題就很容易解決,最後大家都會很高興。 >>>More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可以隨父親的姓氏或母親的姓氏。 父母離婚後,除非父母同意更改或成年子女同意更改,否則不能更改原姓氏。 即使是撫養孩子的父母也無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更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