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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分級報告事故情況,各級報告時間不超過2小時。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規定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逐級報告事故情況,各級報告時間不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現場的情況;
3)事故簡史;
(四)事故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事故的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情況;
v) 已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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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單位事故報告的時限。 自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之時起,單位向**職能部門報告的時限為1小時。
2 **職能部門報告事故的時限。 縣級以上人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向上一級人民事故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期限,每級不得超過2小時。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同時分級報告事故情況,並向同級人員報告。
3 法定事故報告時限的定義。
本條例規定的事故報告法定時限,從事故發生單位發生事故之時起,到有關人民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之時起計算。 逾期超過法定時限,無正當理由報案的,視為遲報事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並且有證據證明。
例如,如果由於通訊中斷、交通堵塞或其他自然原因導致事故資訊無法按時上報,可以適當延長上報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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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指定了報告時間,那麼必須按照規定報告,這是正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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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如果當事人未及時報警,導致事故責任無法確定,雙方應承擔同等責任,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雙方應承擔主要和次要責任。 只要雙方都承認了事故,那麼隨時報警,交警就要接受,如果一方說有這樣的事情,對方不承認,又沒有證據核實,那麼交警就可以通知雙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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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部立即上報,1小時內上報公司,上報不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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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分級報告事故情況,各級報告時間不超過2小時。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規定》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逐級報告事故情況,各級報告時間不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現場的情況;
3)事故簡史;
(四)事故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事故的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情況;
v) 已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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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
3.事故簡史;
(四)事故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事故的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五)已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形。
報案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充。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造成事故的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報告。
事故發生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或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接到事故報告後,當地有關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事故情況依法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追查並送交案件。
中國有2億多在中小學就讀學生,這是乙個相當大的社會群體。 長期以來,學生的安全一直是學校、教育部門和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 因此,學校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助、自我保護教育非常重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