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 10

發布 社會 2024-03-28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爭議可以自己處理,不需要請律師,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勞動爭議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你可以嗨我!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

    2、因用人單位先違法,在書面遞交辭呈後,可隨時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3、本單位無權扣押您的工資、押金、年終獎等。

    4、收集一些能證明你與本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裝、工作許可證、工作卡、工資卡、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先到你當地的勞動監察管理部門投訴,再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的第三份合同是和榆林人力資源公司簽訂的,所以你現在可以考慮再籤一次。

    因為您的第三份合同已到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判決書應當明確載明:原被告及其委託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位址、單位名稱和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人的姓名和職務; 起訴的理由、爭議的事實和要求; 判決書中查明的事實、猜測宴席的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判決結果和訟費負擔; 在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

    民事判決一經生效,隨望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條 湘新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是談判合同雙方在友好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共識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例如,一方或雙方為國有企業的,可以請求上級部門進行調解。 上級機關要明辨是非,平等調解,不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請求合同管理機構、仲裁機構、法院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爭議發生後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合同中無仲裁條款,事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合同當事人可將合同糾紛起訴法院司法解決。

    除上述一般特徵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性特徵,例如涉外合同糾紛,可以通過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有關合同法的法律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或者調解方式解決合同糾紛。

    當事人不願和解或者調解,或者和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當事人可以按照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未訂定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應當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和調解文書; 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幾點,就幾點:

    1、要想繼續在這個單位工作,別的就別想了,不想就趕緊找別的,先穩住經濟。

    2、如果想讓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手段太多了,比如你給領導一記耳光,或者故意曠工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肯定會解除勞動關係,但能否達到你想要的法律效果就要詳細分析了, 這直接關係到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律師的業務能力。

    3、除了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承擔了非常高的用工成本和風險,即即使用人單位沒有非法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通過合法手段獲得不少的經濟補償。

    4、勞動爭議案件一般不會敗訴,但還是強烈建議你看到後接受。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歸根結底,這是錢的問題。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一。 要求公司為未簽訂的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第二:要求公司繳納社保,支付拖欠已久的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0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與其提出投訴,不如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資,並因未簽訂合同而加倍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如果職工在單位工作,必須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而你工作的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他需要向你支付從工作之日起至辭職之日雙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貴公司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有權要求勞動者繳納。

    3、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8小時不得超過4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協商。

    4、如果你現在想離職,你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三方協議書、工資證明、簽到證明,以及一些與你在公司工作有關的基本資料(主要是證明你們之間有僱傭關係)。

    5、我國法律規定勞動仲裁是先發制人的,需要先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基本上只要申請得到支援,因為貴公司違法行為太多。

    6、如果企業在仲裁後拒絕執行仲裁,可以提前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您的情況肯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援。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 離任前保留證據。

    1、三方協議原件

    2、工作服、飯卡、手冊、加班記錄表、宣傳員工一年後購買社保的傳單等。

    3、與公司相關人員協商。

    2、協商不成的,向當地社保中心監察大隊投訴。

    3、申請勞動仲裁。

    1、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 加班工資等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可以要求對方為你支付各種保險,同時你可以要求11個月的雙薪補償和加班費,其餘的你不知道。 應該是沒有必要辭職,你可以直接向勞方申請仲裁,這樣他就可以主動讓你退休,這樣你就可以得到補償。 注意收集證據,比如你賺了多少工資、加班證明等。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您以雇主未繳納社保為由終止僱傭關係,您可以要求遣散費,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遣散費。 沒有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現在是有時間限制的,不能索賠。 請您的雇主補足您的社會保障。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樣,您一定會獲得相當於 2 個月工資的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後,除非工資和崗位不變,而你想辭職,否則公司會向你支付賠償金。 現在你的方法:

    堅決不同意換崗,可以因為換崗而拒絕簽訂新的勞動合同,而這麼著急的就是公司。 如果超過乙個月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公司就要付給你雙倍的月薪,到時候公司會比較被動。

    如果部門經理不承認提前通知你,合同到期後不續簽,那就更容易了,而且公司還需要支付你乙個月的代通知金,那麼你可以得到三個月的賠償。

    招聘:先和公司談談,你會實事求是地告訴他們,既然已經通知你不要和我續約,那麼現在你改變了主意,條件比原來的合同條件還要差,你想換我的職位,而我只對我現在的職位感興趣, 我想在未來朝著我現在的職位方向發展。我理解你認為我不合適,這是企業的權利,但你也應該按照國家法律向我支付賠償金。

    如果談判失敗,那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可以免費向當地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那封通知電子郵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可以要求你的雇主根據你的兩年服務向你支付兩個月的工資。

    退一步說,即使用人單位撤回原來的不續簽通知並續簽,也應按照原勞動合同續簽,工作崗位和崗位應保持不變。 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協議只能續約,老闆不能單方面通知你續約。 此外,根據新勞動合同法,如果勞動合同到期,雙方不續約,公司還應該給你乙個月的賠償金。 工作期滿可以正常離職,公司不給你賠償,可以做勞動仲裁!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我補充一點。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不給你遣散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必須向你支付兩倍的遣散費。

    哈哈,值得你仲裁,你不必耽誤你的新工作單位。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部門經理的通知是履行職責的有效證據,您首先。

    不能要求公司辭職並辦理社保手續。

    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會支援你! 老闆調到另乙個部門是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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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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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雇主的簽名,則有效。

第。 1、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是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由於其行為直接被視為用人單位的行為,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認可和同意。 即使用人單位沒有加蓋印章,勞動合同仍然有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