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3-24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各省的薪酬標準不同。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主要補償是:

    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認定工傷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三)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暴力或者其他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故意傷害人員的,應當請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工傷首先需要確定為工傷,如果是工傷,工人可以獲得賠償。 空氣回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下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並因事故受傷或受傷;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職工住院、工傷伙食補、工傷職工外出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因工傷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要求工傷賠償的,應當按照工傷賠償程式執行;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應當告知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前仲裁程式)的規定辦理。

    勞動者人身傷害是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的,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勞動者人身傷害是由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者侵權造成,構成工傷的,勞動者不僅是工傷事故中的工傷勞動者,而且是侵權行為的受害者,勞動者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個人侵權賠償; 用人單位和侵權人均應依法承擔各自的賠償責任,即勞動者已經提前從一方當事人處獲得賠償,另一方的責任不能免除或者減免。 《人身傷害賠償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以外的第三人侵權”。 司法解釋僅將用人單位法人的侵權行為排除在第三人的侵權範圍之外; 其他法人和組織的侵權行為,以及自然人的侵權行為(包括用人單位雇員的侵權行為),都屬於“第三者侵權”的範疇。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侵權行為(但不包括用人單位的法人的侵權行為);

    自然人的侵權行為(包括用人單位雇員的侵權行為)。

    特別說明:依法要求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員工在找工作時遭受人身傷害的,不構成工傷、不構成第三者侵權行為的,將無法獲得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確定為工傷的,可以要求工傷賠償,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按一般人身傷害賠償。 工傷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的直接作用而造成的身體組織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及其引起的急性化學中毒,引起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鉛監測因工作而受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答:激發的差異。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好,工傷都是工傷(不管是否違規經營),工資全開,公司也要支付工傷賠償金。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符合工傷條件,可以進行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時受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場所發生的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非職工組提早離車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工傷可以得到賠償,首先可以申請工傷賠償,首先一定要申請工傷認定,最好有證人證明你有原始檔或者攝像頭來記錄事故,這樣才能更好快速地申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確定為工傷的,可以要求工傷賠償,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按一般人身傷害賠償。 工傷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界因素的直接作用而引起的身體組織突然受傷,如工傷事故引起的急性化學中毒。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是,工傷認定: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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