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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名相關規定: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後變更; 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原則上不得更改姓名,有正當理由變更姓名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屬於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須證明變更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准。 還需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一般是指:
1.有丈夫姓氏的婦女去掉了丈夫的姓氏,或者改名改姓;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中含有冷冰冰的字元和**不易被公眾識別的字元;
4、父母離婚時需要改姓;
5.改變收養關係;
6、其他需要更名的情形。
2. 更名的現實:
公民改名受法律保護,但在實踐中很難改名,而且改名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所以公安審批非常嚴格,現在戶籍資訊在微機上聯網,改名需要得到縣區級以上公安機關的批准。
三、更名的具體程式:
我提交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同意,單位單位證明同意,在校學生也需提供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並準備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公安機關填寫戶口變更, 而經過審核,沒有發現有不良記錄,然後找派出所所長審批,再去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審批,再到主管局局長審批,最後回派出所改名。
更改姓名後,請用新姓名申請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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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 您可以使用您的原始名稱作為以前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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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當您訪問該帳戶時,您可以說該名稱是別名並寫下您想要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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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有點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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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改,只要在戶口登記申請書後面寫一句話,說明出生證明上的姓名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字元數不一致,可以把姓名從什麼名字改成什麼名字,然後蓋上手印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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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規定,《出生醫學證明》一經出具,開具單位未填錯的,不得更改填寫的資訊; 如需更新《出生醫學證明書》的,《出生醫學證明書》所載資料必須與《出生醫學證明書》原載資料一致; 確需更改嬰兒姓名的,公安機關戶籍部門經公安機關戶籍部門申報結算後,可以按照相關程式申請變更或者增加原名作為替代。
問題。 對出生證明的姓名沒有影響。
需要出生證明,如果沒有出生證明就拿不到戶籍,如果沒有出生證明就需要親子鑑定,過程更是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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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傻可以改出生證明的名字嗎?
不。 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不能變更,但本人在戶口登記地符合變更姓名條件的,在戶口登記後,可以以出生證明以外的姓名作為通用名; 根據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提示,在戶籍簿的“原名”欄中加上《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 ”
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可以更改嗎?
不。 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不能變更,但本人在戶口登記地符合變更姓名條件的,在戶口登記後,可以以出生證明以外的姓名作為通用名; 根據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提示,在戶籍簿的“原名”欄中加上《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 ”
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可以更改嗎?
不。 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不能變更,但本人在戶口登記地符合變更姓名條件的,在戶口登記後,可以以出生證明以外的姓名作為通用名; 根據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提示,在戶籍簿的“原名”欄目中加上《離館醫療抵抗力證明書》和《原始檔案》上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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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可以更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可以看出,拿著出生證明到派出所登記,然後在派出所戶籍處換名,需要孩子的父母填寫表格,並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簽字進行變更, 而出生證明上的姓名是嬰兒的原名,不影響出生證明的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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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醫學證明。
這是新生兒永久居留登記的必要條件。 有出生證明的新生兒。
定居必須與出生證明上的姓名一致。 如果您想在安頓下來之前更改姓名,則需要去醫院獲取新的出生證明安頓下來後想改名的,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申請條件:
居民因正當理由(依法剝奪政治權利)要求更名的。
並受到刑事處罰。
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不准改名)。更改名稱的正當理由通常是指:
1.有丈夫姓氏的婦女去掉了丈夫的姓氏,或者改名改姓;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包含不易被公眾識別的晦澀字元。 原則上,簽發了身份證。
在那之後,沒有正當理由不處理更名。
提交:
1、已按要求填寫《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批准書》及申請人書面報告。 (收到原件)。
2.《戶口手冊》。
這是乙個集體家庭。 應提供集體“戶口簿”的位址頁和申請人的“永久居民登記卡”和居民身份證。 (副本將在提交原件以供驗證的同時收到)。
3、受僱於事業單位、組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的,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批准變更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變更、更正批准申請書》中增加意見並加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入學(托兒所)時,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變更補正審批申請書》中加入變更同意書,並加蓋公章,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失業或者務農的,應當提供村(居)委會同意變更的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補正批准申請書》中加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收到原件)。
程式:
1.按戶籍所在地。
在派出所戶口受理。 在規定拆除的工作日內,應當完成調查、審查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為派出所的,應當將批准的材料同時轉交當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經公安局戶政中隊批准,應當當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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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出生證明上的姓名更改為您的註冊帳戶。 這裡的改名只是身份證或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證明上的姓名是不能改的。 出生證明由醫院出具,為了嚴格管理,不允許隨意更改。
如果出生證明可以改成名字,可以用筆在出生證明上手寫,當然最好讓醫院列印出來。 只要你在計畫生育方面不違反政策。 蕭不凡的父母有完整的證件,沒事。
且不說你還沒有進入戶口,即使你已經進入戶口,未滿16周歲的公民也可以改名。 需要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到派出所填寫《公民身份資訊變更申請表》,帶上戶口簿,到派出所錄入變更資訊,然後到縣公安局戶籍科審核審批鎮騙案, 審批完成後再到派出所列印。
但是,在出生證明上改名比較麻煩,因為出生證明是醫院出具的,而且在出具之前,已經告知了,請好好寫好名字,好好考慮一下,也歸檔到衛生部內聯網。 所以你說你不想要你的出生證明的名字,而且改了很麻煩,因為這意味著你以前的出生證明是無效的,然後你需要找醫院查一下出生醫院的產科,詢問具體細節。
如果你不想要名字就改名,很簡單,就是用完出生證明後,戶口登記後,再在改名的時候,你不想要的名字就會出現在戶口簿上,叫以前的名字,而且這個方法最簡單,最快捷,幾塊錢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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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出生證明上註冊時更改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嗎? 根據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孩子在戶口登記時,根據出生證明上的姓名進行申報,戶口登記完成後,可以申請孩子的姓名變更。 吳又回來搗亂了。
它可以重新發行。
一旦你獲得了出生證明的原件,你就可以向你居住地的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證明。 >>>More
需要補發:雖然當事人的子女已經申報了戶口,但在入學、托兒所、申請疫苗接種證明、出國留學等多個場合仍需使用《出生醫學證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