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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換言之,只要勞動者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用人單位就無權阻止勞動者辭職,否則就是違法的。
因此,如果你真的想辭職,首先要向主管或領導說明你辭職的原因,然後按照辭職程式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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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的正式檔案,乙個月後就可以離開,無論雇主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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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無法解決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說明,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這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 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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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辭職: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非試用期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將書面通知的證據保留給單位,通知期滿後再離開,無論是否獲批。
2、按上述方法辭職後:如果被扣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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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回家......當你在月底拿到工資時,你會請假,直到他支付你的工資,然後你批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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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無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如果你繼續工作30天,你可以在第二天向雇主申請辭職,雇主應該處理,一次性支付你的工資,並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會違法。 如果雇主違反法律,工人的。
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請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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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提交辭呈後 30 天內離職,無論您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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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前3天)發出書面通知,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辭職,不承擔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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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書面辭職申請,讓工廠或公司簽字,或自行保管證書,30天或3天(試用期)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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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只能證明你的辭職申請是交給他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必須批准它。 錄音有什麼用?
工廠不批准年底放假是正常的。
或者你只是繼續這樣做。 否則,如果你拿到工資就走了,如果你不發工資,你就去勞動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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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工辦公室起訴你的老闆。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以不批准辭職為由扣留您的工資和報酬,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就足夠了,記得把工資結清清楚。 這是最正式的流程,但您應該始終確保您的主管收到您的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