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訂勞動合同後,但老人生病需要照顧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可以立即辦理辭職手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同意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勞動合同一般規定,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般需要用人單位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但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與用人單位協商。 也就是說,您直接提交辭呈,然後完成交接。
-
法律木娜分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否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建議先請事假,等身體好起來後再繼續工作。 如果是辭職,試用期提前三天; 試用期屆滿後,必須提前乙個月提交辭呈。
當然,在一些單位,如果乙個員工辭職後可以被其他人取代,他可能會同意盡快離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離開公司。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名人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
簽訂勞動合同後,因身體原因需要立即辭職,建議雙方協商辭職。 用人單位一般會同意,否則用人單位可以請病假,用人單位會發病假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在生病或者非工傷期間,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病假救濟費, 病假工資或者病假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如您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您直接提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您已經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您產生的費用。
2、您可以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郵寄給用人單位,以方便證據保全。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決定不續簽的,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必須支付遣散費。 此外,雇主不會允許雇員繼續工作,否則雇主將承擔不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