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被告人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人的司法精神”和陪審團制度

發布 國際 2024-04-18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其實就是說有罪是毋庸置疑的,我們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只是表述不同。

    目前我國實行陪審團制度是負擔不起的,陪審團成員選出後,實行封閉式管理,工作損失由他們支付報酬。 在英美法系中,陪審團一般負責判定有罪和無罪,只有在有罪的前提下,法官才能根據有罪判決確定具體刑罰,否則將被宣告無罪。 為了吸引眼球,有些事情是在電視上拍的,但現實並非如此,國內留學的人寫的英美司法制度版本很多,細節上也有很多差異,所以不知道該相信誰,所以我有興趣多找一些這樣的書來看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是普通法制度,目前我們大陸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精神,但這種精神確實是合理的。 一般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處於劣勢(因為原告一般是檢察官,調動了那麼多的人力物力來偵查案件,而被告人只有一兩個人),所以在案件的審理中,被告人要得到照顧,平衡!

    陪審團制度也是一種英美法律制度,與大陸法系不同,它採用原被告人與被告人對抗的原則,由陪審團決定案件事實的認定,然後由法官根據陪審團認定的事實作出不利於法律的判決。

    當陪審員不容易,一般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財產、學歷、沒有違法史等等,電視上的主要演員都是演員,說不定都是TVB的學生,反正便宜又好用,沒必要贅述。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香港與英國一樣,適用海洋法(習慣法),其核心是被告的無罪推定。

    也就是說,原告(包括**的司法部門)需要提出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

    在此基礎上,如果原告的證據存疑,法官將推斷被告無罪。

    陪審員不一定是七人,但他們一定是單數。

    之所以年輕,是因為這部劇是為了賞心悅目,而現實中香港規定,所有擁有大學學歷的香港公民都列入評審名單,所以其實有老有少之分。 此外,陪審員有責任在法庭上目睹整個事件後,通過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在法庭上,陪審員只能聽和看,不允許提問或發表意見。 事實上,陪審員是公民的代表,他們從普通人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整個社會)來決定被告是否犯罪。

    至於被告人的刑罰,則由法官來決定,法官決定後,需要公開宣布判決,即判決的理由。

    此外,陪審員負有公民義務,出庭只需支付少量費用,除非陪審員之間發生爭執,會議一直舉行到案件結案後得出結果; 否則,將不提供食宿。 如果案件要審理多天,陪審員每天都會回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西方發達國家和法律制度健全的國家,司法審判是按照疑點進行的,利益歸於被告人。 因為被告人是個人,與龐大的公訴機關相比,他的權力是多麼的弱小,而公訴機關有能力、財力、手段最大程度地為自己獲取證據,而相對弱小的被告人為自己尋求救濟的方式和範圍極其有限,基於法律就是維護公正的原則, 司法機關的原則是,懷疑的利益屬於被告人。當然,這是中國的特殊情況,因為我們沒有法治,但政府大於法律,所以從根本上說,我們沒有所謂的將可疑利益歸於被告人的司法精神,而是歸於司法機關的權力和財富,因為司法部門不是獨立的, 而司法審判的偏頗時有發生,比如石家莊王朝案引起轟動,李啟明撞校案造成一死傷,明顯存在司法法庭偏頗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真的不明白你的問題! 在內地刑法中,一般的做法是,犯罪是毫無疑問的!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或者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鏈,就按無罪處理!

    這是對被告有利的! 如果是民事案件,原告一般對所主張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明,原告必須承擔敗訴的風險!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中方也是如此。 名稱不同,但性質基本相同。 只是我們在排除非法證據方面做得還不夠。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在中國法律中,疑罪是否歸於被告人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民事審判領域也不適用。 但是,《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規定了“有疑問不起訴”的制度,在刑事司法審判中,基本上是“有罪不容置疑”的規定。

    “疑罪從無歸於被告人”原則又稱“有疑問時有利於被告人”原則,是指在刑事訴訟案件中,當事實無法查明或查明事實的成本過高時,按照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作出判決, 這是刑法通過限制國家刑罰權來保護犯罪人自由的功能的體現。這是因為被告人的實力遠小於國家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偵查執法能力遠遠優於被告人的個人辯護和保護能力。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是的,但僅限於刑法。 如果是民法,就是看哪一方可信,可信度大於不可信,案件可以判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是的。 當證據有疑問時,應根據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確定案件事實。

    裁判要點: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遇到證據事實不明確或者證據事實認定費用過高的情形時,應通過限制國家的刑罰權來體現懲罰的適度,即在證據存疑時,應按照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確定案件事實; 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定罪和量刑。

    從不懷疑犯罪:從不懷疑犯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可信、不充分、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作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只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才會被判有罪,如果案件有疑問,法院會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無罪判決。 @&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也就是說,所有假設他是無辜的,以及所有對案件有疑問的人都有利於被告。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認為,如果在案件中發現了一些東西,但不確定,那麼被告在這件事上是無罪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疑罪從無歸於被告人”原則體現在有罪與無罪之間事實存疑時宣告無罪; 當對重罪和輕罪之間的事實有疑問時,就確定為輕罪; 若干犯罪與一罪對事實有疑問的,認定為一罪; 對加重情節有疑問的,應當不予加重處罰;此外,這一原則也適用於訴訟的前提條件,如果無法確定犯罪行為的訴訟時效是否已過,則應認為訴訟時效已過,不應追究訴訟時效。 --百科全書

    這部法律的精髓在歐美法律體系中一直得到堅持,中國大陸是"有疑問的權益歸屬於原告人",就是不管你有罪與否,先打你30個大板。 這與中國幾千年來的社會環境有關,就是普通人不會起訴(起訴),A起訴B,法官會下意識地認為B有罪,否則別人A不會起訴你B! 所謂百姓不告官,不追究官責!

    香港和澳門屬於歐美法律體系!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在中國,“無罪疑問”和“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是懷疑的利益屬於被告人的原則,即如果某項證據不能直接證明被告人有罪,就應該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判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任何國家的法院都應予以釋放。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毫無疑問,有罪,法律上是的,但你的案件發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這種情況當然是有區別的,只要兩人分開受審。 另外,就算他們倆是一樣的,社會關係也不可能是一樣的,對吧? 作案是有動機的,經過調查很容易弄清楚,這個案子不是那麼好。

    如果你想說明無罪推定,最好看看美國的各種案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永不懷疑犯罪”的原則在我國正是這樣。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不,這只是一種國際慣例,比如中國古代的做法,人們擁有最多,擺脫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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