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懷孕了,我可以加入公司嗎? 還是保留位置?

發布 職場 2024-04-03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好,說你懷孕了。 你不能被錄用。 您可以申請產假。 你可以保留你的職位,但當你開始工作時,你應該被重新分配。 你不一定能越過前一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當然,如果你懷孕了,你可以加入公司,但大多數公司不會雇用孕婦。 因為接下來的成本和風險會增加。 如果您受僱,則不允許根據規定解雇孕婦。

    如果懷孕後還能工作,還能做原崗位的工作,就可以留在原崗位上。 但是,如果原來的職位不合適或不稱職,公司可以調動該職位。 如果您認為自己不適合原來的職位,也可以申請調動或辭職。

    產假結束後,可以回到崗位上,如果公司安排新的崗位是正常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可以加入公司,但一般大公司都不想要,因為你加入公司後要休幾個月的產假,HR要找人代替你的職位,這是不會保留的,所以懷孕的時候很難找到工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您剛剛通過正常流程申請工作,您不能因為懷孕而拒絕加入公司。 如果雇員已經在職,雇主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雇雇員。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懷孕了,公司不會接受,因為以後會有產假。

    公司會擔心你剛接受培訓後又要休產假,產假後可能就不能上班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是的,找乙份更輕鬆的工作。 婦女在生孩子時有三個月的產假。 只是有些公司不願意雇用孕婦。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一般來說,當你懷孕的時候,很少有公司會接受,如果你懷孕了,最好不要工作。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沒關係,不要去醫院。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女職工懷孕是她的個人私隱,是法律賦予碧柴女的基本權利,是否懷孕不是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基本條件,因此用人單位以員工入職時懷孕為由解雇她是違法的。

    1、曲靖市麒麟區女員工的產假時間是幾點?

    曲靖市麒麟區女職工產假天數為98天。

    女性的產假為 98 天,額外 60 天,最多 158 天。 1、女員工享有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2.如遇難產,產假增加15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應增加15天。 4.如果懷孕未滿四個月,墮胎應享有15天的產假。 5. 懷孕四個月內流產可享受 42 天產假。

    2、公司在不知情員工懷孕的情況下解雇員工。

    如果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解雇了懷孕女員工,可以採取以下處理方式:1、公司應恢復與該員工的勞動關係; 2、續簽勞動合同至哺乳期結束; 3、如果您接受賠償,您需要將其退還給公司。 女員工被公司解雇後,可以選擇是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是按要求支付賠償金,不受限制。

    3、進入公司時隱瞞懷孕不違法。

    用工隱瞞懷孕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雖然本條規定員工應當如實說明基本資訊,但只針對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資訊,如年齡、工作經歷、學歷等,員工是否懷孕是她的個人私隱,懷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是一項基本人權, 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依據解除勞動合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女職工懷孕是她們的個人私隱,是法律賦予女性的基本權利,是否懷孕不是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基本條件,因此用人單位以職工入職時懷孕為由解雇職工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職業病危害性工作的工作人員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女職工懷孕是她們的個人私隱,是法律賦予女性的基本權利,懷孕與否不是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基本條件,因此用人單位以職工入職時懷孕為由解雇職工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職業病危害性工作的工作人員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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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03

是的。 沒什麼,把情況說明給公司的人手,找個理由說過去,但一定要提前說出來,不要等到那一天,大家都準備好了讓你說,浪費別人的時間和精力,會留下不好的印象。 >>>More

30個回答2024-04-03

對於另一家公司來說,這種倒退的態度,是他自己肯定的我無法入職而對方也表示不需要新人,可以選擇放棄,重新找合適的公司選擇“入職” >>>More

10個回答2024-04-03

因為懷孕而辭職的人應該不多,也有一些人在懷孕期間有嚴重反應或身體不好,以及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人可能會選擇在懷孕期間辭職。 不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只要懷孕的症狀不是太明顯,對工作的影響並不大。 我仍然選擇繼續工作。

3個回答2024-04-03

只要你和雇主有合法的勞動關係,你就可以休產假,無論工作時間長短。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產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產前半個月到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產者可長達四個月,女職工享有不少於98天的產假。 >>>More

36個回答2024-04-03

我覺得這傢伙有點缺乏道德。 讓某人懷孕後,你想拋棄另乙個人。 這樣的人,不值得被託付一輩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