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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銀行,如果你能拿出乙個證書來解決問題,那就更好了。 至於證書的模板,可以直接到金融網向**客服索要乙份。 他們會免費傳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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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承兌銀行(也是付款人的賬戶銀行)報失,但報失只能停止付款12天,僅通過報失不能獲得票據的權利,到期時無法取回款項。
因此,報失後,你要到承兌銀行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公示催款,公示期滿後再無異議,法院會裁定你有權取得票據,你可以收取這筆錢。
帶上您為獲得此賬單而準備的法律手續的證明,例如您與之前交易簽訂的合同、發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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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票據的遺失是商業票據的一種遺失。 所謂商業票據遺失,是指由於商業票據的遺失、被盜、搶劫等原因,因燒毀、磨損、汙損或喪失占有而使商業票據完全丟失。
1.完全損失。 完全損失是指對儀器本身的毀滅性損壞,無法恢復到其原始形式,因此稱為絕對損失。
2.相對損失。 相對滅失是指持票人喪失對商業匯票的佔有權,但票據本身仍然存在並保持完好無損。
由於票據權利的行使是以權利人對票據的占有為依據的,因此票據滅失後,票據權利的行使就失去了依據。 對於可轉讓票據持有人而言,可轉讓票據的權利不會因流通票據畝的損失而喪失,但流通票據的滅失會產生較大的風險,如可轉讓票據的權利被非債權人冒用。 《票據法》對流通票據的滅失規定了一定的救濟辦法,以保護權利人的利益。
二是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的補救措施。
1)法律依據是我國《票據法》第15條:“票據遺失的,遺失票據的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付款人報失並停止付款,但未記載付款人或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的可轉讓票據除外。 收到報失通知並停止付款的付款人應當暫停付款。
遺失票據的人,應當在通知報失並停止賠付之日起3日內,也可以在遺失票據後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這裡的“敗訴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據的最後合法占有人。
2)補救措施。
1、快速隱蔽的邊補救流程:發現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後,立即向承兌人開證行報失,並以書面形式報告遺失,並申請承兌開證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公示督促匯票到期後辦理托收憑證。
2、將所需材料書面報票行。
填寫《掛失通知書》和《止損通知書》(由銀行提供,一式兩份)。
提供最後持票人或最後背書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部門**證明、法人身份證明並加蓋公章。
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處理程式 ID 卡。
3、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提醒所需材料。
申請表的通知。
法定代表人證書。
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持有票據的證明(從出票人到最後乙個持票人,有持有票據和轉讓票據的證明)。
4、票據到期日前的承兌和收款手續。
報失及止付通知。
該組織的**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
民事判決、公告、代收憑證(最後持票人的銀行向銀行辦理代收)。
注:票據遺失不僅風險大,補救手續複雜繁瑣,成本相當高,而且銀行掛失費與票面一樣高,還有法院公告費等,因此各環節必須加強銀行承兌匯票的催收和管理,防止銀行承兌匯票的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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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轉賬選擇實時到賬,且在工作時間內,那麼轉賬將在2小時內到賬,賬戶到賬後無法恢復,使用者只能立即報警並要求**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讓銀行直接將資金轉回, 但被追回的概率相對較小。
如果轉賬是時縣24小時到賬,那麼使用者可以取消轉賬,登出後池開金立即轉賬到使用者賬戶,使用者在轉賬程式碼中仔細核對姓名、卡號、銀行等資訊。
這種業務很常見。 如果到期,需要寫乙份情況說明,說明面子要素,超過收款期限的原因是什麼,說明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或糾紛由單位承擔等,然後到開戶銀行辦理收款。 當然,最好提前聯絡發卡行了解一下。 >>>More
描述銀行承兌匯票的面貌要素(出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付款人姓名、金額、票號、簽發日期),供貴司出具我司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由於背書過戶時財務印章不明確,需要出具承兌匯票說明。 簽名,蓋章。 >>>More
銀行匯票是乙個通用術語,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顧名思義,它是由企業發行的,與企業承諾贖回到期的匯票有關,風險很大,因為它類似於遠期支票在企業不付款的情況下會發生,銀行承兌匯票也是由企業開具的,但銀行承諾到期時付款, 所以風險較小,市場流通量比較大,大家接受度也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