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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與乙之間的抵押權有效,登記不是有效的要求。
2、父親A與父親B之間的抵押無效,學校設施不得抵押。
3、甲與丙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借款和質押的法律關係,是有效的。
4、丙烯與丁的關係是加工合同。
5、在擔保中,D可以先得到賠償。
6、最終歸E所有,丁某的留置權因失去對畫作的占有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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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與乙之間的抵押關係有效。《民法典》規定,動產抵押的,抵押權在抵押合同生效時確立。 本案中,甲與乙簽訂了抵押合同,抵押物不是必須根據《民法典》登記的財產。
因此,A和B之間的抵押關係是有效的。
2)父親A與父親B之間的抵押關係無效。公立中學校舍屬於教育設施,不得依法抵押。
3)甲與丙之間的法律關係是質押;是有效的。 《民法典》規定,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自質權人交由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本案中,甲又向丙借款5萬元,質押了這套古畫,雙方簽訂質押合同後,甲立即將古畫交付給丙。
4)丙與丙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加工合同,與丙拖欠修理費;同時,C與Ding之間也形成了留置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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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住在一棟商業和住宅樓的二樓,一樓是商鋪,該物業歸開發商所有。 其中一間商店被B租用,開設了乙個棋牌室。 棋牌室裡的人經常通宵打麻將,A和孩子經常半夜被樓下洗牌的聲音吵醒,睡不著覺,A反覆找B要求關棋棋牌室或限制晚上打麻將的時間, 或採取措施減少噪音。
B同意了,但沒有任何改善。 於是,甲向法院起訴乙,要求限制打麻將的時間。
問:是否可以支援 A 的請求? 甲行使什麼樣的對物申索權? 解釋原因。
答:可以支援A的請求。 因為A的房子和B的棋牌室在樓上和樓下,所以它們被兩個相鄰的房地產相鄰。
因為棋牌室的噪音影響了A及其家人的其他人,侵犯了鄰居的權利。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權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固體廢物或者排放雜訊、光線等有害物質。 甲行使的對物索賠權具體體現在清除障礙物的請求中。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權利人可以要求違法侵權人解除妨礙,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對受到損害的權利承擔排除妨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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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有效。 由於使用音訊作為抵押品在法律上沒有規定需要註冊,因此未註冊的則有效。
2)甲與丙之間的質押合同也有效。雙方有書面票據並實際轉讓質押物的,質押擔保合同依法生效。
3)D的留置權優先,其次是C的質押,最後是A的未登記抵押。A之所以是最後的,是因為A的抵押貸款沒有在公證部門自願登記,缺乏公示權。
主要法律依據:《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 《擔保法》對第七十九條作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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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你一句口頭禪:按揭還款順序,二比原則好。 這兩個優點是指第乙個註冊者優於後註冊者,以及註冊者優於未註冊者。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房產抵押都必須登記,只有不動產和一些特殊的動產法規定必須登記,至於大多數動產抵押,登記完全是自願的,當然,未登記的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登記的動產抵押比未登記的動產抵押要好。 該音訊是動產,未登記的則有效,但由於乙未申請登記,乙的抵押權不能用於抵擋善意第三人丙的質押。 甲與丙之間的質押合同因質押轉讓而有效。
留置權永遠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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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生效。 2)甲與丙之間的質押合同也有效。
3D 具有優先權。
我個人認為,李明與酒店之間存在合同關係,酒店提出的“注意事項”內容,其實是標準合同條款和免責條款。 將本案歸類為合同糾紛更為合適。 用物權法來解釋是不是有點難? >>>More
物業費從業主確認收到房產之日起收取。 但是,房屋收貨日期的確定存在因業主原因而延遲房屋收貨和因物業或開發商原因而延遲房屋收貨的情況。 >>>More
合法; 非法; 如果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則經理有問題; 不能提取; A公司的債權不成立,B公司的債權成立,C公司的債權不能成立。
首先,我不知道這是哪個專業......學科分類這是民法地役權的一部分,與經濟法有關係...... >>>More
1、法院不予支援原告關於被告與俞某支付借款利息和逾期還款的主張,理由很簡單,俞某不是原告錢某的債務人。 因此,原告無權直接起訴要求支付貸款和逾期利息。 2、您的問題:我們首先了解《合同法》第一條關於合同保全的相關規定,所謂合同保全,是指防止因債務人財產不當減少或不增加而損害債權人債權的法律,允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以保護其債權人的權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