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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辭職時沒有安排當年休年假,則應根據員工當年的工作時間轉換未使用年休假的天數,並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和報酬,但轉換後不足一天的未使用年假部分不予支付。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雇員的企業、私營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並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的雇員,享有帶薪年假。 這是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不容侵犯。
1. 補休可以代替年假嗎?
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全體公民,帶薪年假僅由勞動者享受; 但是,兩者都是法律賦予工人的休息日,並且都是強制性的。 工人可以在一年內休集中假,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跨年休,但只能跨一年休,不能攢錢集中休;
2、帶薪年假,除勞動者同意外,用人單位可以占用年假時間,但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三倍的比率支付日薪作為年假補償,之後不能用“補休假”代替。 “獎勵旅遊”更貼近單位福利,由單位安排,不享受就沒有了,而年假由員工自主控制,才是休息權的核心,所以“獎勵旅遊”不能代替年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當年未盡滿年假的,應當按照勞動者當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不得支付轉換後不足一天的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和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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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勞動者單方面提前30日解除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可以在提前通知期內為勞動者安排休假; 其他解雇、解雇的,用人單位因自身原因未安排當年年假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未用完年假的工資和報酬。 當雇員從雇主辭職時,他或她必須提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 對於未使用的年假,員工可以選擇在離開公司前休年假。
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假的,經用人同意,用人單位可以免除未用年假的年假,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年假工資的三倍。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時,不安排職工當年休年假; 未使用年假天數按員工當年工作小時數計算,發放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但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不得在轉換後不到一天支付。
換算方法如下:(本年度已過去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數。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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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勞動者休滿年假的,應當按照勞動者當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不得支付轉製後未使用年假不足一天的工資和報酬。
年假是指每年給予員工一次的假期。 即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主應支付雇員日薪和報酬的 300%,用於雇員應休假的天數。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假)。
第五條 勞動者為新員工加入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單位剩餘日曆天數的換算確定,轉換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本年度單位剩餘365個日曆日)職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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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安排勞動者休年假或者勞動者辭職後有未使用的年假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同時,我國法律還規定,法定節假日和週末加班有償。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結合職工本人的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假。
年假可以在一年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為員工安排跨年年假的,可跨一年安排。
如雇主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雇員休年假,經雇員本人同意,不得安排雇員休年假。 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和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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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勞動者當年休年假的,應當按照勞動者當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不得支付轉製後未使用年假不足一天的工資和報酬。
法律依據:《員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二條 機關、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第三條 員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享受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年滿20周歲的,應享受15天的年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被解雇員工未使用年假的未用年假天數*報酬按以下計算:未用完年假的報酬。 用人單位未徵得勞動者同意安排年假或安排勞動者年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未使用年假天數的日工資收入的300%, 包括用人單位在正常工作期間支付給雇員的工資收入。 >>>More
1. 離職時有未使用的年假怎麼辦?
當雇員從雇主辭職時,他或她必須提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 對於未使用的年假,員工可以選擇在離開公司前休年假。 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假的,經用人同意,用人單位可以免除未用年假的年假,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年假工資的三倍。 >>>More
如果員工不休年假,雇主需要支付補貼,年假是指給予員工的年假。 即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 >>>More
您不應主動終止勞動合同,否則不會有經濟補償。 如果公司老闆或人事口頭說要開除你,你應該在沒有收到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公章)的情況下準時上班,或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你書面通知。 如果你因為雇主說你明天不能上班而不來,那麼雇主就會說沒有人說過不准你上班,而且你已經曠工幾天了,公司會把你當成是自願離職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