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資糾紛,如何處理勞動工資糾紛

發布 社會 2024-04-2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由於涉及的金額不大,勞動仲裁沒有意義,建議您到勞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訴解決。

    要看合同條款,區分你是實習還是勞動關係,800元實習沒問題,如果確定是僱傭關係,給你的最低工資是1808

    你可以問和看

    反正你唯一的選擇就是去勞動局投訴,金額太少,還是試用期,不容易做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是需要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雇主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

    例如,帶有公司名稱、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辭職和就業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帶有您的姓名和公章的檔案等(包括加蓋公章的工作證),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姓名和公章的檔案,乙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與單位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下列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成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 職工代表由工會會員選辦或者全體職工選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工會成員或雙方提名人員擔任。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或竇III)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可以選擇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看看是否可以通過行政手段的干預妥善處理問題。 也可以通過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可以選擇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看看這個問題是否可以通過行政手段的干預得到妥善處理。 也可以通過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主要指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可以協商申請調解,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願調解的,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未協商或者協商不履行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等。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或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勞動報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

    然後是勞動仲裁執行程式。

    申請流程大致如下:1、申請人或其**律師查詢並了解被申請人的相關財產線索; 2、準備強制執行申請書,報送執行法院; 3、法院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4、立案後,進入執行程式,以被執行人名義查詢財產,採取不同的執行措施。 可能是凍結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以被申請人的名義拍賣房屋等,在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完成後結案。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如存款、保證金、**、**股份等。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分配、變送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辦理。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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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4-28

勞動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談判; 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者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More

8個回答2024-04-28

中國的勞動仲裁由勞動局管理,勞動局收到你的投訴後,還是會先經過勞動仲裁環節,所以是一樣的。 >>>More

3個回答2024-04-28

機組的具體說明可參考以下要求:

單位基本資訊報告表1法人名稱:2 >>>More

9個回答2024-04-28

你可以通過這個存摺知道是已經匯款到個人賬戶的單位,可以查詢匯款單位,也就是你的勞動關係證明,你可以向法院申請繼續調查該單位對本次匯款的情況。

7個回答2024-04-28

仲裁訴訟最重要的是證據,沒有證據,即使仲裁員和法官有同情心,運用自由裁量權,恐怕也會束手無策。 現在你知道問題是什麼,你可以尋找證據。 即使它不是你的,也總會有你以前的同事(以此類推,他們和你處於同樣情況)的工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