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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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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否屬於具體行政行為。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辦理交通事故案件應當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編制的交通事故認定證明作為證據。 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所涉民事賠償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及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檔案,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案由和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2、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1、因一方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本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逃跑,造成現場變動和證據丟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實交通事故事實的,逃跑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3、當事人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因一方或多方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據交通事故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5、造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6、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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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勘察檢查,應當自交通事故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自檢查、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鑑定檔案。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七十一條第一款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的出具有異議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出複審申請的,不予受理,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現在的道路在交通規則上沒有一級和次要的區別,沒有紅綠燈也沒有讓行標誌,首先要遵守右側,在進入交叉路口之前要仔細觀察再通過,要你通過交叉路口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右側, 右車撞了你,說明你妨礙了右車的正常行駛,責任重大。對方的電單車喝醉了,車輛沒有按時檢查,沒有履行注意安全的義務,所以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這起事故並沒有什麼不對,除非對方嚴重超速,無法正常判斷,但這種證據很難找到。
燈光控制的十字路口轉彎直行基於相同的釋放訊號。 不是同乙個放行訊號,確實應該是下一輪綠燈要放出來,被放到第一輪綠燈的車應該被允許先走,不管這個時候是轉彎還是直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