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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 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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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扣除底薪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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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起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應當追究:
(一)造成公共、私人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
(二)破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對於取得個人或單位的其他或損壞物品,不能簡單地定義為違法,而要看具體的“標的金額”,即法律關係中具體指稱的貨物的價值,如果超過法律規定,則構成犯罪。
還有,你說讓你的東西別人補償你,怎麼補償,這個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還是要看當事人的具體意圖,如果當事人同意的話,法律也不會禁止(當然,這個同意一定不能違背法律的前提),所以怎麼賠償的問題就看老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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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法律分析:法律中沒有關於員工損失賠償金額和比例的具體規定,主要是在規範管理制度中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規定,但必須合法、合理、合理,並考慮到員工承受能力的限制。
在工廠工作,報廢產品! 老闆說要扣我的工資,按照勞動法,他應該扣百分之幾。
法律分析:法律對年敏損失的職工賠償金額和比例沒有具體規定,主要在規範管理制度中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但必須合法、合理、合理,並考慮到職工承受能力的限度。
親愛的,您好需要全面看一下,員工報廢產品的價值是多少? 這都是員工手術的原因嗎?
但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職工處以的罰款數額由企業自行決定,一般不超過職工標準月工資的20%。
例如,月薪為3000元,如果員工沒有重大故意或重大過失,一般不超過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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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工資,勞動者工作不當的,用人單位無故扣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 如果您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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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之後,看看公司的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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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詢問您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為您投保了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建議先收集你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相關證據,例如考勤記錄、工資單、僱傭合同等。
催收完成後,可以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領取應得的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先和手機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您也可以就您的問題諮詢勞動仲裁委員會並讓他們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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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工資單上的那些是強制性條款,可以無效。
只要有工資單和考勤記錄,就可以證明你的僱傭關係。
您可以通過談判、仲裁或訴訟來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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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 單方協議無效。 而且,所說的本質上是無效的。
2 你應該要回你的工資。 如果您申請仲裁等,您必須有對您有利的證據:工作關係、雙方之間的協議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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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單邊制度無效,工資仍受勞動合同約束。 建議準備本月收到的勞務、出勤和工資,並通過仲裁向公司索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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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就您的案件向當地勞工部門提出投訴,以便有效解決。 但是,您必須有相關檔案或證據來證明您在公司工作:例如僱傭合同、前幾個月的工資單或銀行對賬單(工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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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沒有基本工資是違法的,違反了最低工資標準。
完全可以向警方報案或去勞動部門提起訴訟。 雖然你沒有簽訂僱傭合同,但你已經與老闆形成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你的私人老闆必須承認這一點。 老闆不給你發工資,這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一般來說,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採用一些法律手段,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那麼可以拿著工資檔案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雖然比沒有勞動合同的手續麻煩,但也可以拿回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