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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吧。 傷害程度的確定由當地法醫簽字部門負責。 國家有具體的標準。
所謂嚴重傷害,根據刑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的傷害:1肢解他人四肢或毀容其臉部; 2.
導致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功能喪失; 3.其他嚴重危害個人健康的。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重傷鑑定標準》中對重傷的具體技術標準作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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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是重傷,取決於被刺傷者和被刺傷者的身份。 呵呵,如果我捅了柯林頓一刀,那就受了重傷,呵呵,不是相反!
我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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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重傷不算重傷,必須由專門的鑑定機構評估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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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是誰傷的了!
這應該是重傷,沒有人會傻到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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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重傷,誰也不敢說,會通過法醫檢驗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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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醫檢查,不是我們說什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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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戳了嗎!
應由法醫進行評估,法醫應遵守規定。 如果你付一點錢,事情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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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具體情況,法醫是專業專家來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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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重傷嗎?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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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屬於故意傷害罪,並進行傷害鑑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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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人被刀刺傷腸子,應進行法醫評估,以被視為輕傷或重傷。
確定人身傷害程度的標準
二級重傷。 a) 腹部大血管破裂。
b) 需要手術的胃、腸、膽囊或膽道全層破裂**。
c) 肝臟、脾臟、胰腺或腎臟破裂,需要手術**。
d) 輸尿管損傷導致尿液外滲,需要手術**。
e) 腹部損傷引起的腸瘻或尿瘻。
f) 腹部損傷引起瀰漫性腹膜炎或感染性休克。
g) 腎周血腫或包膜下血腫,需要手術**。
h) 腎功能不全(失代償)。
i) 腎損傷引起的腎性高血壓。
j) 創傷性腎積水;創傷性腎動脈瘤; 創傷性腎動靜脈瘻。
k) 腹腔積血或腹膜後血腫,需要手術**。
一級輕傷。 a) 胃、腸、膽囊或膽道部分全層破裂。
b)肝囊破裂;高於肝實質內血腫的直徑。
c)脾囊破裂;高於脾實質內血腫的直徑。
d)胰囊破裂。
e) 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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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需要法醫鑑定...... 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還有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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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故意傷害罪,他的刑事責任是可以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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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故意傷害,具體等級為法醫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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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為重傷、傷害罪、刑事責任。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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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持刀刺傷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使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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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民事糾紛,如果乙個人用刀刺傷另乙個人的腸子,是重傷還是輕傷? 職責是什麼?
由於民事糾紛,如果乙個人用刀刺傷另乙個人的腸子,是重傷還是輕傷? 要是想用刀捅別人的腸子,不管是重傷還是輕傷,都需要進行法醫鑑定,但液帝改不會比輕傷少。 經鑑定傷害數輕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分枝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