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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結婚證,法律不承認婚姻關係,那麼一方買房是婚前財產,婚後有共同還款的,還款部分是共同財產,應保留共同還款的證據。 至於要不要交那3萬塊錢,還是要商量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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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拿到結婚證,就不算婚後買房,而是女方老爺子交的首付,也就是說,首付不是年輕夫婦自己交的,就看你商量了,如果男方不想要房子, 那就不用付錢了,房產證是婚前做的,只寫著女方的名字。而且不知道你在哪個城市,如果你在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城市,就算拿出3萬塊錢,首付或者後續還款的房子,幾乎可以說是杯水車薪,男人不應該加上他的名字! 但如果是在十八線小城市,首付一共十萬元左右,那麼男方想加名字就可以填了,和女方家一樣應該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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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屬於夫妻雙方,與法律無關,也就是說,女方的父母支付了房子的費用,而房子在法律層面上與男方無關。 此外,你沒有結婚執照。 由於缺少30,000元,由男子決定是否應支付這筆錢是男子的自願行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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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婚姻在法律上不被承認。 該男子是否支付這筆錢完全是自願的,不存在他是否應該支付的問題。 但是,在獲得結婚證之前購買的房屋在法律上被視為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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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付錢也沒關係,反正這房子和南方沒什麼關係。 這也是婚前買的。 如果你真的想拿到證書,至少要讓男人支付一些裝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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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男孩不能想要。 我連買房都不主動,以後還能買得起什麼。
女方自己也過得不錯,不結婚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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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考慮離婚,雖然這所房子不是你的,但畢竟是你的。 從這一點應該拿錢。 如果你正在考慮以後離婚,不要接受。
如果乙個大男人還在乎這些,誰敢託付他一輩子。 女人能找到有房子的丈夫,有房子的妻子不是很好,至少以後給孩子買房子會省下很多錢。 這取決於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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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來的房地產契約上有這個人的名字,那麼他應該拿走現在的錢。 因此,此類問題應通過冷靜的談判進行充分溝通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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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要麼由女方支付,財產證明表明女方屬於婚前財產。 要麼男方也付錢,乙個人一半,雙方的名字都寫在財產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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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具,但需要寫乙份婚前協議,把付款金額和買房的細節寫清楚,然後公證,以確保以後的糾紛有據可查。 為了自己,也為了女人,每個人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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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爸爸給她的首付不是主要問題,問題是你們倆是不是真的相愛,如果你們真的相愛,那你們還在乎錢嗎,房子叫誰? 遲早會拿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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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給不了,結婚後,婚姻就有了巨大的危機,誰知道什麼時候離婚,為了長遠考慮,你不應該拿錢,當然,如果你已經決定結婚了,那麼你拿點錢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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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男人如果不嫁,以後會遇到更多的錢,他會卡住,他能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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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房子本上寫著誰的名字,如果現在連後續都不知道,我想你可以自己出3萬塊錢,在房子上寫上你父親的名字。 如果將來真的結婚了,就不能結婚了,或者以後就離婚了。 不會有房屋糾紛問題,因為房子在你父親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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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一定要以兩個人的名義,這樣才是私人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面的錢,也可以寫乙份單方面的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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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房為個人所有的情況:
1、房屋是婚後共同購買的,但雙方約定為一方所有;
2、婚後,父母一方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約定贈予子女,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商定函草案或者協議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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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社會,婚後立即買房,擁有一套甚至多套房子,一直被認為是人們的必然選擇,因為房子被視為一種安全感和穩定感,也給人們帶來社會地位和身份的象徵。 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和價值觀的改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質疑這種傳統觀念,認為婚後沒有必要馬上擁有自己的房子,而這個問題其實是乙個非常個人化和複雜的話題。
首先,婚後是否買房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人的經濟實力和情況。 如果夫妻倆經濟上都很富裕,買房對他們來說是乙個不錯的選擇,畢竟房子有保值增值的功能。 如果家庭經濟相對有限,暫時租房並不是乙個不能接受的選擇,因為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婚後不得不承擔鉅額抵押貸款的壓力甚至會導致不必要的家庭衝突和糾紛。
其次,租房並不意味著缺乏安全性和穩定性。 在現代社會,即使買了房子,也不能完全保證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因為安全感和穩定感更多的是建立在人們相互信任、理解和支援的基礎上。 因此,我們不應該過分關注住房的形式,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夫妻之間的關係以及彼此之間的信任和安全感。
最後,婚後是否買房,雖然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但始終需要通過個人的獨立思考和判斷來決定。 對於那些想要減輕經濟負擔或更注重個人自由和獨立的人來說,租房是一種更合理和現代的選擇。
總之,婚後買不買房,可以根據你的個人情況來決定,選擇租房也不用擔心失去安全感和穩定感。 房子固然重要,但夫妻關係、相互信任和理解更重要,這才是我們追求幸福和成就的真正方向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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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訂立財產協議的,算作婚前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簽訂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那麼婚後的財產則按照財產協議執行。 也就是說,當一方使用產權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時,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
2、如果購房是父母贈予的,算作婚前財產。
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登記在投資人自己的子女名下,僅視為贈與子女之一,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旦離婚,婚後就不參與財產分割了!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父母出面把房子全價買下來,然後給男方。 購買的是男方的父母,財產登記在男方父母的名下,然後受贈人是男方,所以房子也是個人財產。
3、婚後若簽訂買房協議,將計為婚前財產。
丈夫和妻子可以商定哪一方擁有在婚宴上購買的房屋。 建議夫妻雙方在買房前簽訂協議書,說明房屋產權屬於某一方,然後到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並在申請房產證時將公證書交給房產登記中心, 房子將永遠屬於某個政黨。
4、婚前購房的,算作婚前房產。
原則上,婚前購房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結婚是按照拿到結婚證的那天來計算的,而不是婚禮。
因此,如果乙個人在沒有取得結婚證的情況下共同購買房屋,則不能將其視為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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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你結婚前買的東西都是婚前財產,拿到結婚證後的所有財產都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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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的房子,不管女方還錢不還,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至少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如果一定要算作個人資產,那就商量老婆自動放棄所有權。 但這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你這樣做,你的妻子可能會很傷心和難過,如果你做不好,你就會分手。 所以你是在為自己尋找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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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讓我去玩嗎? 太好吃了! 太好吃了!
這並不是在如此重要的夜晚產生影響的唯一方法......我不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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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大房子後,房產證上只寫著自己的名字,否則結婚後只能算是房產,所以最好去專業的地方諮詢比較靠譜,省得最後再有變動導致產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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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婚前或婚後,如果經濟允許,建議早點買,房價是**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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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婚前固定資產才被視為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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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上怎麼寫,不管用什麼手段,都是夫妻共同的財產。
除非一方自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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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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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有很多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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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是夫妻雙方的財產,是夫妻雙方辛辛苦苦買來的房子,既滿足又舒適。
關於離婚購買限制政策的常見問題。
2021年8月5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共性問題和實施標準解答如下: 《公告》不溯及既往。 >>>More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離婚時房產分割的話題,這也是很多客戶關心的問題,因為離婚案件中涉及的房產出資人和出資時間會導致不同的分割方式,所以今天就主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婚後一方買房離婚時離婚屬於誰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婚後一方購買房屋,共有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均分原則,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按市場給予補償; **住房,收入平分; 雙方競價取得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按市場給予補償)。但是,該協議也有例外。 >>>More
在這種情況下,該財產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但共同償還財產的部分應視為銀行貸款和買受人的個人債務。 無論婚後單獨還是共同償還貸款,都是夫妻共同權益的支出,如果還款部分包括另一方一半的權益,一方必須在離婚時歸還給另一方。 如果能夠證明貸款還款資金在婚前財產中或雙方另有約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