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農村土地的證據是自己土地的面積

發布 三農 2024-04-20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一般來說,農村用地可分為宅基地、農田和未開發用地。 宅基地按照無居住地個人的農村戶籍申請村集體(以前有,賣了就不能申請),具體面積由村集體確定,一般不低於市內商品房面積。 農田,特別是耕地,原來的徵用方式是通過村里集體分配來取得的,一般不改為其他方式,具體面積由各地決定,我們家鄉是一人2畝以上; 非原創的徵用方式是通過土地流通取得土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好! 您的問題不夠詳細,還請註明您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 在我國,農村地區的土地使用權只能在集體內部流通,土地申請可以向當地鄉鎮政府申請宅基地。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大隊分了你有多少土地,然後用尺子測量,只要夠份或畝,你和你的村子都有土地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是乙個複雜的問題,我建議您諮詢更專業的線上律師。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測量土地的方法有很多種,現在有電子儀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拿出土地分割書,知道插頭。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土地屬於國家,土地的使用權一直以來都是你的,暫時可能是你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農村農民人口分為田地<1人分為3點“,土地是農民的所有權。 徐磊坦白了自己的心聲。 有一項法律保護農民不吃田地。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公式為:長(m)寬(m)畝,若長200公尺,寬150公尺,則簇的土地面積為200(m)150(m)平方公尺畝)。

    1平公尺畝,如128平公尺,計算方法是用128加128、128 64 192的一半,再將小數點向左移動3位,即編制畝數。

    如果要計算每畝等於多少平方公尺,加倍後,則將小數點向右移動3位,即平方公尺數為16400。

    農村土地的面積可以通過土地的形狀來計算。

    1.如果是三角形土地,可以先測量長度和寬度,然後用長度乘以寬度,將結果除以2得到面積。

    2.如果是正方形土地,可以先測量4條邊的邊長,然後用邊長乘以邊長來標記面積。

    3.如果是長方形的土地,可以先測量長度和寬度,然後用長乘寬來獲得面積。

    4.如果是梯形土地,可以先測量長邊和短邊的度數,同時測量寬度,然後將長邊和短邊的長度相加,相加再乘以寬度,將結果除以2,得到最終面積。

    在計算農村土地面積時,不必非常精確,可以通過捲尺、繩索等方式進行測量和估算。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沒有土地承包證的,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按照與發包人簽訂的農村土地合同依法申請土地合同。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檔案。

    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證書僅供承包商使用。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檔案。

    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證書僅供承包商使用。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一般證書是農村土地的第二輪承包證書,如果權利已經確認,就會有土地確認證書。 如果因為土地證丟失而沒有證書,則在總集體的土地分類賬中會有相應的記錄。

    如果真的沒有記錄,只能通過承保的事實來證明,也就是說,集體可以證明土地確實是承包的,沒有爭議,但這種情況一般很難核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社會主義元徽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有、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

    國家可以為了公共利益,依法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具體辦法由***另行規定。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在此次農村土地權利確認中,需要根據現行土地合同合同、經營權屬證書或第二輪合同登記簿(賬)查明發包方。、承包人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人姓名及詳細位址,承包人土地資源承包經營權的歸屬。 找出地塊的名稱、總面積、四到、空間位置和性質。

    通過評價法和第一種方法得到農村土地確認的總面積,評價方法是測量員帶著測量裝置和土地邊界人員到現場進行精確的測量和採集點,回家後將點連線成一條線,成為種植者的地塊。 **方法是在1:2000的正射影像圖上標出點的邊界,然後用計算機應用程式載入影象地圖,並立即在地圖上繪製土地地塊。

    兩種方法繪製的圖都有平面坐標,總面積可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在實際工作方面,據了解,在劃分村莊時,拉一把軟尺是一種常見的測量方法,其次是各種土地劃分方法,如腳測量、棍棒、扔石頭等。 此外,還有“人情”和“平地”等,比如大家都是1畝地,但是你的土地地勢比較低,很容易集水,所以為了更好的補償你,你會在另乙個地方再給一塊畝地,但是你的土地面積還是1畝。

    如果總面積相距很遠,評估結果與具體總面積不一致,應先向村委會報告,村民委員會應聯絡測繪公司進行變更。 不過,此時,很多地區的確權工作已經完成,測繪公司也有可能被撤銷。 這時可以進行流程變更,先請村委會出具證書,再提交城市土地資源管理部分審核審核通過後,可進行逐步變更,並可簽發新的土地確認證書,具體變更步驟請諮詢當地鎮土地局。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樣就沒有效果了,而且這種現象是正常現象,因為計算時面積不一樣。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失去信任,不信任這些人,農民可能不喜歡,會失去耐心。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上述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將直接影響補貼的發放、產權證的發放,也會在土地流轉中遭受損失。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如實登記,只要土河棗地面積不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這次土地權確認書如實填寫,只要不是徵地,村里重新分配土地,就不會對你的家庭造成任何影響。

    2、土地權確定面積與第二輪承包面積不一致的,根據農業部等6個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的規定,在實施第一輪、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 因耕地質量、土壤肥力、距離和農業稅費等因素,實際承包面積大於或小於合同和證書的法定面積,承包用地以農村第二輪承包為準。對證書、賬本等法律檔案約定的承包用地的邊界和空間位置,採用科學的測繪技術,以標準畝為單位確定承包用地的實際面積。

    3、但無論實測的合同用地面積大於還是小於第二輪承包和證書登記的承包用地面積,均應按照本次土地權屬確認核定結果進行登記,不得任意減少或增加農戶合同用地面積。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在承包和分配土地時,應有“合同證書”或合同合同。

    如果沒有,可以到村或鄉(鎮)的土地規劃局影印乙份《掩蔽土地合同規劃圖》,也可以要求這些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個人可以擁有土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巨集觀土地併購權的所有權需要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證明。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管理辦法》第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證明。

    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證書僅供承包商使用。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好親愛的, 1我去土地局查了檔案,找到檔案後,我報了損失,說之前的土地使用證無效。 2.

    損失報告到期後,國家土地研究所將派人重新測量(土地面積,填寫表格,繪製圖紙; 這是這片土地上人民的工作。 3.有地籍法人身份證明,需由村長簽字,並附上其身份證影印件; 身份證影印件、鄰居簽名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下一步就是等土地學會的人拿到市局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應當依照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權利確認登記應當按實際區域進行。 至於面積上的差異,如何處理是另一回事。 如有爭議,參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一是面積小於相應面積,集體有流動用地,可補充;

    二是超出要划的面積,一般不進行調整,按實際面積登記;

    3、如果集體不能調整,那麼如果不調整,就只能維持現狀。

    如有爭議,參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1、發生土地承包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調解。

    2.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您的資料。 《農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照統一組織承包規定,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權,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2)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計畫應當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並經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

    4)簽字程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村民大會選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組成承包工作組;

    2)承包工作組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並公布承包計畫;

    (三)依法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討論批准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承包計畫的實施;

    5)簽訂合同。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承包人家庭搬入小鎮定居的,應當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合同期內,承包人家庭遷入設區城市,成為非農戶籍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應歸還承包人。 承包人逾期未歸還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在承包期內,承包人返還承包土地或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用地時,承包人有權就承包用地投資的土地生產能力的增加獲得相應補償。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不得調整承包用地。

    在承包期內,個體農戶承包的耕地或草地,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嚴重破壞承包土地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調整的,須經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並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批准。 如果合同約定不允許調整,則按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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