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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經提醒仍拒不支付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或控告,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關於支付工資的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九條 【拖欠勞動報酬等糾紛的行政救濟】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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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提前乙個月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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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終止時,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未繳費的,可採取以下方式: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繳款,逾期未繳款的,可以要求追加賠償,賠償標準:
應付金額的 50% 至 100% 之間。
1.未發工資如何申報。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或拖欠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和解。 根據《勞動法》,工資應按月支付。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將額外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第二,老闆不發工資可以打110報警嗎?
撥打 110 索要未付工資可能會奏效,但這不是最佳選擇。 不支付工資不在公安機關的控制範圍內,所以撥打110不是正確的選擇。 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雇員可以與雇主談判; 2.如你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投訴或舉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你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可以要求加補賠償,賠償標準:
應付金額的 50% 至 100% 之間。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賠償。 如果你還想維持僱傭關係,你只能要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延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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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投訴後,他們會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拖欠的工資; 或者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務報銷報酬低於當地失蹤轎車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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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投訴後,他們會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拖欠的工資; 或者工人可以向出售轎車的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要求雇主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恢復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