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明確的說,您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至今沒有終止,一直存在。
理由: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你的描述,你可能會遇到這兩種情況,但法律規定公司可以終止,但不是必須終止的,只要公司沒有表示打算與你終止關係,就會被視為公司沒有處理你的違法違規行為, 所以這不是被公司解雇。
其次,如果你沒有與公司聯絡過,就意味著你沒有向公司提交辭呈(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那麼當然不算是自願辭職。
3、如果你缺勤,公司可能不會發給你工資,但勞動關係會繼續。 當然,在公司真正解雇你之前,你可以提出離開公司,這聽起來不錯。
補充:在理論和實踐中,有一種說法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經數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沒有聯絡,在此期間勞動者沒有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用人單位沒有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福利,但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正式解除, 或雇員聲稱雙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但是,用人單位聲稱雙方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但不能證明已經向勞動者送達了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通知。這是長期的無發現,在實踐中,一般可以確定勞動關係已經終止。
你的情況顯然不符合長期不見!
-
就自願辭職和解雇尋求專家的幫助
您的問題:您屬於雇主有權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是辭職的情況。
1、自願辭職是指勞動者自願申請不維持勞動關係;
1、依照勞動法規定辭職; (一)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在勞動合同期前30日終止勞動關係,2、上述兩次辭職將給予相應補償。
3、無勞動法規定辭職,無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擅自終止勞動合同的; 沒有得到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款的規定,對用人單位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合同終止的,稱為因非法經營而終止勞動合同,且不予賠償。
綜上所述,您有權根據用人單位的權利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是辭職。
-
能在那裡呆這麼多天,應該是違法行為,一定是違約,應該是......被解雇
-
法律分析:是的,被迫辭職是有補償的。 自願辭職是指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分為無用人單位過錯的“提前辭職”和用人單位過錯的“立即辭職”。
強迫辭職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遣散費應按用人單位服務年限支付給勞動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
是的,被迫辭職是有補償的。 自願辭職是指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分為無用人單位過錯的“提前辭職”和用人單位過錯的“立即辭職”。 強迫辭職是用人單位主動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發放給勞動者,作為浮動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遣散費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職工工作滿幾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
被動辭職也是如此,如果公司給你乙個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解雇你,就不予補償。
除非公司倒閉或大規模裁員,否則將給予解雇津貼。
首先,你要明確公司解雇的原因,如果你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包括《勞動法》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4條)規定的任何法定解除條件,那麼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More
根據您當前的網路情況,這樣的公升級似乎沒有多大意義,您的 10 兆位元光纖成本是多少? 有 3 4 萬億貴嗎? 根據過去遇到的情況,以及你現在的裝機容量,即使平分,也只能保證30kb的網路狀況,並不能提高多少網速。 >>>More
一定要注意運動的平衡,五十肩是一種肩周炎,有了肩周炎,患者的肩部運動和手臂運動都會受到影響,乙個運動或在某個角度的疼痛都會加重,所以會影響手臂的運動。 這兩種疾病出現在患者體內,一定要及時**,肩部消防,理療效果稍好一些,手臂也一樣,如果理療不能減少,那麼就要及時使用中藥,一般外用中藥效果更好, 在服藥的同時,一定要注意每天保持一定的運動量
公司解雇你,要求你以書面形式簽字,如果你不同意談判結果,你就不能簽到,你應該能夠得到你的要求,如果你不要求,你可能也拿不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