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確定。 但是,董事、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免去其職務,選舉、任命、任命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3條。
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並依法註冊。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變更登記完成。
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甲)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一)缺乏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簡單來說,法人是指公司本身,而不是乙個人,而在現實生活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稱為法人。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 要確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法定代表人與是否為股東無關,但必須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 2、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確定的自然人,公司章程不得約定董事會或管理團隊集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3、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並對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且自公司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能擔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5.因經濟犯罪、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自刑滿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法定代理人。
-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法定代表人的確定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可以規定從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中選出一人作為法定代表人。 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經理兩個人選舉產生。
-
1)因故意或過錯造成公司利益損害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應向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2)由於法定代表人屬於股東,通常具有股東身份,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發起人或高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的,應對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承擔法律責任。常見示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或發起人未按時履行足額繳納出資義務的,除向公司全額繳納外,還應對按時或按照發起人協議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濫用公司法人身份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利用與其他單位的關係損害公司利益,損害公司利益的,應當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是股東的自有財產的,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純管理人員,應當擁有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存放在以自己名義或他人名義開立的賬戶中。
3)違反公司章程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四)違反公司章程規定,或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的。
5)未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他人尋求屬於公司的商機,為他人或信譽良好的人經營與公司相同的業務。
6)接受他人的佣金,以自己的方式與公司進行交易。
7) 擅自洩露公司機密。
案例]:李先生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李先生並未與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有投資人董事長的聘任檔案,承諾每年向李先生支付年薪20萬元。後來,由於公司經營出現嚴重問題,李先生無力支付李先生20萬美元的年薪,於是李先生於2009年底向公司提出辭呈。 >>>More
1、開啟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註冊登入,找到對應公司,變更變更股東資訊,再列印網上預約通知; 2、撰寫股權轉讓承諾書;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簽署股東會決議; 5、制定公司章程修改,對股東資訊變更作出相應修改; 6、列印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並填寫、簽字蓋章。
1、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依法經營,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及時、便捷。 >>>More
還行。 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工作的權利。 企業破產了,被執行的人還要繼續活下去,不工作吃什麼! 網友建議,僅供參考。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