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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親戚的公司能在一張紙上蓋上一張紙,一年後你就會被打分,如果沒有,當你找到工作時,你就得重新分配,也就是說,你將取消你之前的三方協議,並與你要找的工作單位重新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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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太多了,你能單獨問嗎?!
簡單來說,如果這兩個單位在同乙個地方(區級行政區劃),則沒有問題,如果這兩個單位是不同地方(在不同區級行政區劃)的企事業單位,則應重新分配。
正式問題:畢業生可以暫時簽署三方協議,以後不簽嗎? 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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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學校也太不負責任了,為了要求就業率,你催促交出三方協議,不簽怎麼辦? 問題是我還沒畢業,現在隨便籤了就改了很麻煩,更何況協議沒了,又需要拿到合同書申請另乙份協議才能籤你找到的單位,總之會很麻煩,對個別幹部的身份不太了解, 而最重要的是你在職場上的態度,如果他們不在乎,那應該是個問題。我覺得學校說的是催交,沒必要隨便蓋章,只會給自己添麻煩。
據我所知,學校交接協議也是分批交的,所以最好等下一批交上去,免得寫報到卡,說不定到時候就能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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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三方協議的畢業生最終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方協議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就業協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統一印製,主要是為了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和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是根據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的,有效期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雇主報到之日止。
僱傭合同是涉及學校、雇主、學生等的三方合同,三方相互關聯但相互獨立,而僱傭合同是兩方合同,由雇員和雇主的權利和義務組成。 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仍是學生,但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是勞動者。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即告失效。
勞動合同內容與三方協議附件有矛盾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非貨幣性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性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的;
2)債務標的物不宜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的;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義務。
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經當事人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承擔。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確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規模,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返工、更換、退貨、降價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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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畢業生不能簽訂三方協議,畢業生有權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需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協議,主要是為了學校收集就業資訊和資料的目的, 並且不是簽署三方協議的強制性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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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如果您簽訂了三方協議,則不會被視為違約,如果有協議,則需要支付違約金。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全國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並由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終止。
在簽署協議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 等待雇主填寫並蓋章,然後去學校的職業指導中心辦理簽證蓋章。 自己填好後不要直接到學校的研究生就業指導中心要印章。
因此,在填寫表格時,雇主的工資和福利與過去承諾的有很大不同。 但是,由於他們和學校已經簽字蓋章,學生無法恢復。 他們要麼順從,要麼被迫賠償雇主的違約行為。
應屆畢業生,簽訂了三方協議,不想去。
您好,如果您簽訂了三方協議,則不會被視為違約,如果有協議,則需要支付違約金。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全國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並由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終止。 在簽署協議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
等待雇主填寫並蓋章,然後去學校的職業指導中心辦理簽證蓋章。 自己填好後不要直接到學校的研究生就業指導中心要印章。 因此,在填寫表格時,雇主的工資和福利與過去承諾的有很大不同。
但是,由於他們和學校已經簽字蓋章,學生無法恢復。 他們要麼順從,要麼被迫賠償雇主的違約行為。
不去沒有任何後果。
要支付違約金,我在上面說過,你應該仔細看看。
這種違約行為將對學校和您自己產生影響。
三方協議簽訂後,只要按時去用人單位報到,如果不報到,檔案就有可能被轉給用人單位,然後檔案可能會出現問題,對自己和學校影響不大,畢竟不是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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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不簽署三方協議是可以的。 如果你在即將畢業之前還不是你喜歡的公司,你可以選擇不簽署三方協議。 但是,應該指出的是,三方協議在簽署後不能輕易被打破。
三方協議可以保證用人單位不會違約拒絕接受畢業生,但如果畢業生在簽訂三方協議後有了更好、更理想的工作和單位,就不能輕易更換,否則將面臨違約金的處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對於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後,學校將在他們畢業時出具派遣證明,表明該學生已經接受過我們的培訓,可以全部移交給雇主。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簽訂三方協議意味著已經招聘了一名畢業生,必須接受畢業生就業,必須解決戶籍和檔案等問題。 對於學校來說,這是教育培訓的結束,是就業交接的開始,也是計算就業率的證據。
簽署三方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1、三方協議≠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僅代表一項工作意向的確定,對後續勞動關係沒有保障,因此三方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2、注意用人單位的資質和水平,雖然理論上用人單位是經過學校查驗的,但不排除有些學校為了有好的用人率而簽訂假的三方協議,所以企業的資質需要仔細確認;
4、三方協議有效期至畢業生去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為止,三方協議自動終止。
5、簽訂三方協議的畢業生不會失去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但是,一旦您簽訂了正式的僱傭合同,您將失去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對於高年級未畢業的學生,簽訂合同和簽訂三方合同不會影響國家和省級考試,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通過以上可以知道,畢業生的三方協議是不能籤的,如果畢業生簽了三方協議,就不能輕易更換,否則將面臨違約金的處罰。 你明白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採取要約、承兌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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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簽訂了三方協議,不想去,雙方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易丹通高教窯洞缺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乙份關於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形式,可以解決戶籍、檔案、保險、 以及應屆畢業生的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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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簽訂三方協議,而“三方協議”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將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受畢業生後終止,然後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10條. 機構不良的,應當建立勞動關係,並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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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不會讓你收回它,除非有更好的公司雇用你來增加學校的就業率,那是另一回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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