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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6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事故受傷;
根據對本條的理解,確實必須由機動車輛造成傷害。
但是,關於電動汽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仍然存在很大爭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
“機動車輛”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輪式車輛,用於人員或貨物運輸和進行特殊工程作業。
因此,基本上可以確定電動汽車也是機動車輛。
事實上,法院通常會支援此類案件。
至於半個小時,也沒什麼影響,只是說在上下班的路上,沒有具體的時間,具體時間有多長,只要是在從工廠到家的路上,就算是繞著圈子去超市, 不影響工傷的成立。
如果你起訴,幾率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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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傷,我是從事勞動法的,你的問題肯定是工傷,可以向單位索要賠償,具體細節和操作方法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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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要求肇事老人賠償,另一方面要求用人單位認定工傷,如果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3個月內未申請工傷認定,你的叔叔可以在事故發生後1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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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只要是必要的道路,就可以被認為是工傷。 了解工傷規定,拿出證據,與單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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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電池三輪車是否為機動車需要確認,房東可以先諮詢交通管理部門(最好是省級)法務部門,電池三輪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然後決定以下事項。
關於電池三輪車的表徵,我的觀點是,使用機動車的原因如下:
1.現有的法院判決被視為機動車輛。
2.有機動車等車輛。
3.有相關部門檔案指出,此類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4.一些答覆是針對機動車的(但這可能因省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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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工傷發生後乙個月內未申報工傷,工傷職工家屬和工會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訴,但此時的工傷保障金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社保**在正常申報期間也可以分擔很大一部分費用)。
你說的保險公司屬於商業保險,他要求你申請工傷保險是為了減少他的賠償金額,也就是說工傷保險賠付專案和商業保險賠付專案重疊部分,一旦工傷保險賠付(如: 醫療費用、工薪損失、護送費用等),商業保險公司無法再支付。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但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障比較高,無法與商業保險相提並論,而且部分工傷保障由用人單位支付,因此用人單位不希望你申報工傷。
至於您的工傷,可以參考GBT-16180-2006《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分類》中的規定,國家法律賦予工傷職工宣告工傷的權利,至於是否宣告還是您個人決定,時限為工傷後一年以內。
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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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先認定工傷後,結束後再做傷殘等級鑑定,應定為10,賠償金4萬元左右,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有地區差異!
你的老闆買了商業保險,保險公司可以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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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基礎,只要你受傷的骨頭就可以在50,000以上,也許在9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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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規渠道為例。 慢點,慢點。 以免有時間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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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或儲存能夠證明母親在公司工作時與用人單位的僱傭關係的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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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查明後費用可由單位承擔,不支付的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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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確定後,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最終可以計算賠償金。
賠償金額按以下專案計算:(1)醫療費用。 **工傷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
2)住院餐補助。職工因工因公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金。 (三)異地就醫的交通、住宿、伙食費。
4) **** 費用。(v) 輔助器具費用。 (六)停工期間的工資。
vii) 生活護理費用。(八) 一次性傷殘津貼。 (九) 傷殘津貼。
10)一次性傷殘就業津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11)喪葬補助金。 (12) 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
13)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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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又稱“工傷”和“工傷”。
員工在生產或工作中受傷。 根據國家規定,在執行日常工作和企業管理部門臨時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時受傷的,在緊急情況下從事企業管理部門未指定但對企業有利的工作,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的,均屬於工傷。 1953年1月2日經政府委員會修改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公受傷的,其全部醫療費、醫藥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費和醫療費由企業管理部門承擔。 工資在醫療期間支付; 當勞動者被確定為殘疾時,應根據勞動保險費每月支付殘疾撫卹金或與工作有關的殘疾津貼,具體取決於殘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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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不把媽媽留在這裡,我有自己的地方留媽媽,我做不了清潔工,我也不是正式的猿猴;
2.工廠已經在威脅媽了,如果你想繼續在工廠工作,就不要報工傷; 據估計,工廠沒有幫助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舉報工傷將被罰款; 在狗的那天懲罰他們死刑;
3.如果工廠不向個人申報,沒有證明也沒關係,工廠有權出示證據,如果不能證明不是工傷,則不能阻止工傷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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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媽今年多大了,如果你50多歲了,用人單位已經不是勞動關係了,而是僱傭關係,那你就不能認定工傷了,只能法醫鑑定,認定等級,去法院起訴賠償,如果你在50歲以下, 然後可以申報工傷認定,單位不申報,個人也可以申報,最好諮詢當地社保部門工傷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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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定工傷存在證明問題,用人單位不報告工傷,還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材料、個人證明、病歷等。
如果你有骨折,你可以想辦法申請工傷,如果你沒有骨折,你可以和你的雇主協商醫療費用和正常工資。
工傷賠償必須經過三個必要階段:工傷認定、勞動能力考核、勞動仲裁。 許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許可證等證件,往往需要被認定為勞動關係。 >>>More
1)賠償如果上法庭,法院會根據醫療費用、基本營養費(醫院會告訴法庭乙個近似值)和父母失去的工作費用(帶孩子去看醫生)來支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