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拿回我的工資嗎? 詳見問題補充!

發布 社會 2024-04-09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公司解雇你,它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你或額外支付你乙個月的工資。

    相反,您還應該提前乙個月發出辭職通知。 當然是證明檔案。

    如果你能證明你已經提前乙個月通知了雇主,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取回你的工資。

    否則,你只會認為自己不走運。

    當然,如果你掌握了所有的證據,那會很累,而且在中國的訴訟成本太高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辭職後離開1個月,公司將無法扣除你的工資,如果不到1個月,很難說。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即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的法定報酬,但您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你可以要求退還你的工資。

    張毅律師.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房東您好!

    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企業有權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獎懲。 但是,這些規章制度必須在《勞動法》的框架內執行,即必須符合《勞動法》的精神,違法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不予法律承認,應予以否定。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遇到企業不公平待遇或違法行為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工廠(建築工地)所在鄉(鄉)勞動局舉報,要求違法企業整改和懲治違法企業。

    對於房東說企業規章合法與否,我認為僅憑房東的陳述,並不能判斷是合法還是非法的,關鍵是上班時間裡有沒有加班? 加班有補償嗎? 不寫這個工作時間表的懲罰是不是太重了?

    企業對員工處以的最高罰款不得超過該員工當月工資的30%)。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不合適。 在勞動局起訴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有證人嗎? 如果沒有證人,我就打電話給他要錢。

    然後是錄音:反正任何有證據的東西都是好的!

    都有用! 他說要給他最後一次機會!

    否則,將報警。 我最討厭這種不誠實的畜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等8號,看看他會不會給。 不給就打**,深情感動,理知知。 告訴他,雖然他當老闆不容易,但你工作起來更難,700多塊對他來說不算什麼,對你來說就是你的勞動成果。

    而當老闆就是信守諾言,不然以後誰敢給他打工,如果他堅持不給,就叫他告他。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好,首先,您與A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A公司沒有給您,這是違法的。

    其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也按固定期限確定,勞動合同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您需要收集自2011年9月以來一直在A公司工作的證據,包括工作許可證、打孔卡、請假單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您是該公司的員工,從而證明您---與A公司有僱傭關係。

    第四:關鍵是要和公司的人力資源負責人溝通,和公司關係僵硬不好,要注意社保。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應按正常工資支付。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被扣除的工資和額外的25%的遣散費。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根據合同,如果你的試用期是三個月,你不能在試用期內進行第二次更改,所以你一月份的工資是正常工資,如果他們不給,你可以告訴他們這樣做違反了勞動法。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要求單位開具定金和收據。 2、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報到,要求辦理。 3、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解除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交納返還押金支付利息,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等,繳納社保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您可以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仲裁。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上班打卡,如果實在忘了玩,一定要及時找相關負責人簽卡。

    2.拿同部門人員和她本人的工作卡作為我加班的證明,那就看你平時的表現好壞了,我建議最好有個部門領導作證。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不管勞動合同簽不簽,對於拖欠工資的問題,都應該做好證據,比如為他們設計的名片、簽到單、對話錄音等,掌握了這些證據後,就可以直接和老闆談談,如果老闆還了工資,和你簽訂了勞動合同, 事情結束了;不行就別跟他動手,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報,不僅要拿回自己的工資,還要懲罰用人單位。 或申請勞動仲裁。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與您簽訂勞動合同。 否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兩倍工資。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2、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單位應辦理登記手續,以便您參加社會保險。

    3、拖欠工資屬違法行為。

    單位太不誠信,建議你辭職,辭職理由是: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建議您立即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部門投訴,並詢問您遇到的問題。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三個月的試用期是合理的,但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的80%,這對公司來說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此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倡導雙倍工資和其他經濟補償。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談判:正面談判,並不意味著不可能走開,重點是你。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逾期支付工資可得到工資25%的賠償。 其他人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現在法院和仲裁機構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員工仍然非常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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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工辦公室拿你的合同。

10個回答2024-04-09

您需要書面書面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但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15日內完成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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