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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合同期內因工傷致殘,不能返回原崗位的,解除勞動合同可領取失業救濟金,因工傷傷殘解除勞動合同並非勞動者的主觀意志,領取失業保險金符合《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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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自動離職了嗎?? 瘋狂。
如果你在合同期內受傷或致殘,原則上由雇主負責你的下乙份工作,沒有特殊理由不能解雇你。
但如果你自願離職,你就放棄了你所有的權利,你可以想清楚。
還有失業保險與你有沒有工傷無關,只要失業者之前繳納過社保,就可以拿到一定比例的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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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發生後,如果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一般無權領取失業救濟金,但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
1. 如果合同到期,如果員工不續約,如何獲得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勞動者不願續簽合同,勞動者一般可以不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如果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協議,則不需要遣散費。
因此,如果員工有辭職意向,用人單位應盡量要求員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或者在辭職批准書中,應說明輝坦是員工的離職動議。
2、經與工作人員協商一致後,進行書面確認。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盡量先協商,待雙方基本達成協議後再書面確認。 無法直接發出書面解雇通知,如果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很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解雇。
3. 工傷5年後可以辭職嗎?
它不必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工作五年後,用人單位在工作五年後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有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勞動者自願辭職的,不予補償。 但是,如果工傷被評定為殘疾,您將從工傷保險中獲得一次性醫療福利,並從雇主那裡獲得一次性殘疾就業福利。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領取失業保險金:(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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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自願終止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則不得領取失業保險金。 享受失業保險金,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未經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2、已依法辦理失業保險,有求職要求;
3、依法參加橋梁滲漏保險,用人單位及本人按規定履行一年的繳費義務。
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請失業保險金。 願意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60日內,向本單位受理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紀機構申請失業保險金。 未在60日內向辦理失業保險的機構申請失業保險金的,視為自願放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
法律依據
《社會控告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過敏、脊椎按摩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金:
1)再就業;
2)那些應該被征服服兵役的人;
3)移居國外;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 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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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工傷後辭職,您可以要求賠償。 發生工傷傷殘的,可以申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中前者補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可以申請支付,後兩者補償金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應當享受下列福利: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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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我們的社會養老保險包括失業保險,這是國家要求為員工繳納保險的,以確保員工在失業後能夠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有幾個條件: 1)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已履行一年規定的繳費義務;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三)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必須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
3.鑑於上述申請失業救濟金的條件之一不是由於個人的意願而中斷就業,在很多情況下,企業和勞動合同的終止導致你失業,所以國家要求企業為員工的利益支付員工的工資, 並按繳費年期享有不同的失業救濟金。是企業和員工個人在工作中向國家支付工資,如果你不申請,那就是國家,所以你申請之後,就和公司沒有關係,以後又和你自己申請失業救濟金有關係。
本次申請後,失業保險金額將從您繳納一次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開始計算,如果您下次申請失業保險,將從您上次申請失業保險後領取失業保險的時間開始計算。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願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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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損失,失業救濟金是從失業保險金中支付的,與原雇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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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嗎?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的,主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雇主解雇,它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45條的規定,無自願中斷勞動是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三個必要條件之一,工傷職工也不例外。
自願解除合同是自願中斷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主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勞動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職工所在地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2.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一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所屬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保險費的義務滿一年。
二是非出於自己的意願而中斷就業,即失業者不願意中斷就業,而是因無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斷就業。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費申請繳納辦法》規定了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情形,主要包括: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雇、解雇或者解雇勞動者; 以及因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如果員工因上述情形的發生而失業,員工有權申請失業保險金。
第三,他們已經登記為失業者,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登記的目的是掌握失業者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 之所以要求尋找工作,是因為失業保險的乙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者的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也是失業人員的義務。
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均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
勞動者能否領取失業救濟金,應與用人單位協商溝通,解決問題。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自願辭職的,必須繳納失業救濟金,如果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或者通過訴訟作出司法裁決解決問題,如果勞動者自願辭職, 他無權領取失業救濟金。
延伸閱讀: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多少年失業救濟金?
如果我的公司倒閉了,我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嗎?
如果公司裁員,是否有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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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辭職的原因不是這個人的意願,你就可以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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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救濟金申請條件: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自己已按規定繳納一年的保險費。
2.無本人意圖而中斷僱傭關係。 3.
您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請求。 只要符合上述規定,無論員工是否在工作中受傷,都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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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自願辭職,也有失業救濟金,一些社保混亂的地方運作起來。 你可以試試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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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 同學。
我不認為有辦法獲得失業救濟金。
原因樓上的人都很清楚,就不多說了。
但是,最好聯絡當地勞工部門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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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領取失業救濟金,您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失業前在原單位正常繳納失業保險;
2、如公司解散或合同期滿,公司不予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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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失業救濟金,不是有三種型別的工傷賠償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對方就有權解除合同,唯一能給你的補償就是對苗子的補償,也就是給你現在種的莊稼一點補償,別的不多。 如果不是國家徵用等不可抗力原因,則取決於當時合同是如何約定的,並按照合同執行。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提前終止的條款,雙方需要協商和解,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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