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可以向他索要,但他給不了,你也打不贏官司。 離婚案件主要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一是解除婚姻關係; 二是子女撫養費; 三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如果後兩個問題通過協商解決,法院不會干涉,如果依法裁決,那麼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就無關緊要了。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者是丈夫或妻子,而不是孩子,無論有多少財產,都與孩子無關,父母只需要支付贍養費(在法律上,情感上,父母願意給,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孩子的其他要求沒有法律依據,不會勝訴。
-
如果他願意給你,他當然可以。
-
這取決於你們之間的關係,如果他現在願意給你,沒問題。 如果你不給你,你就沒有問題。 只能繼續維持關係,等待應有的繼承。
-
就看你父女關係了,這是你爹的私有財產,他現在不給你,你無權要求,你有權等他一百歲以後繼承,但你要看看那個時候有多少繼承人。
-
一般來說,如果你是女兒,很難買到房子,中國的傳統觀念很奇怪,如果是兒子,還是有機會的,去諮詢下面的律師吧!
-
不,你可以在你爸爸說再見時要求它。
-
他想給,不給就不能搶。
-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為您解答; 關於“夫妻離婚後,丈夫給兒子買房,兒子讓母親住,父親收回離婚+”的問題; 父親無權撤銷贈與兒子的房屋,《民法典》第662條,【贈與人對瑕疵的責任】贈與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在有義務的贈與的情況下,如果贈與的財產有瑕疵,贈與人應當在義務範圍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未告知受贈人缺陷或者保證不存在欠妥之處,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尊敬的盧法官,您好,我非常自豪地為您解答; 關於“夫妻離婚後,丈夫給兒子買房,兒子讓母親住,父親收回離婚+”的問題; 父親無權撤銷贈與兒子的房屋,《民法典》第662條,【贈與人對瑕疵的責任】贈與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在有義務的贈與的情況下,如果贈與的財產有瑕疵,贈與人應當在所附義務的範圍內承擔與負有義務的老人的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未告知受贈人缺陷或者保證不存在欠妥之處,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限】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三)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
如果父母購買的房屋僅登記在其中乙個子女的名下,則該房屋是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而是直接屬於個人。 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則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需要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部分適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父母雙方在結婚前出資購房的,視為贈與子女,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與雙方的除外。 雙方結婚後,如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按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辦理。
-
1、根據《婚姻法》規定,父親再婚後的不動產、現金等財產,首先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繼母擁有其中的一半。
2.為人父一百年後,祖父母(如果你還活著)、你、繼母、姐姐都擁有合法的繼承權。
3. 假設祖父母先於父親去世。
如果你的父親娶了3套房子,你和妹將每人獲得1 6套房產,而你的繼母最終將擁有2 3套房產。
我父親婚前的1套房是他的私人財產,你、我姐姐和我繼母每人得到1 3
4、遺囑效力優先,如果父親沒有遺囑,基本會按上述方式繼承。
-
兩個套件的定義標準:
1、如果是貸款買房,可以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找到房產,然後貸款買房——算兩套。
2、如果貸款買了房子,後來賣掉了,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找不到房產,但是可以在銀行收款系統找到貸款記錄,然後貸款買房——算兩套;
3、如果已經全額買房,可以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查房,貸款買房——算兩套。
第四,我全額買了一套房子,後來又賣掉了,房戶登記系統找不到房產,就貸款買了房子——第乙個。 5、如果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不具備詢價條件,銀行應進行盡職調查,核實買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屋,然後再購買另一套房屋——兩套將計算在內。
6、個人名下有兩筆商業貸款記錄,一筆已還清,另一筆尚未還清,再貸款確認為三套房。
7、個人名下有兩套房子的商業貸款記錄,均已還清,且**,能提供兩套房子**的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個人雖然名下沒有房子,但在再融資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子。
8、如果個人名下有已經還清的商業貸款,另一筆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這個時候,不管是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都算是三套房。
9、夫妻雙方,一方婚前買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兩人想以夫妻的名義共同貸款。
10、夫妻一方婚前有房但無借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借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的,婚後購房貸款申請視為三套房。
-
根據現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釋:
1.如果爸爸出了什麼事,兩家都是遺產,但不一樣,2無論房地產契約是否在她名下,50%是她的,50%成為遺產,她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了大部分遺產,而您的所有孩子都作為成年子女(可能還有已婚子女)分享剩餘的一小部分。
3.婚前房屋的100%成為遺產(如果你的父親是地契上唯一的人),她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了大部分,你所有的孩子作為成年子女(可能已婚)分享剩餘的一小部分。
這當然不是你想要的。
裂紋: 1你父親寫乙份遺囑,按照他的意願分割100%的婚前房和50%的婚後房(即你父親的部分),然後去公證處公證。
你遵守你的意志。 (一般會大致按照遺囑,但她會告上法庭,法院一般會再次將她分開,這比上面的結果要好,但可能出現的糾紛和不確定性還是很麻煩的)。
2.你父親現在將婚前房屋的地契轉讓給你的孩子或子女代表,將來婚前的房子不會是遺產,沒有爭議。 你父親寫乙份遺囑,根據他的意願分配50%的婚姻房屋(即你父親的部分),然後去公證人公證。
你遵守你的意志。
-
你父親有兩套房子,房產證是你父親的名下,所以你父親擁有這兩套房子的所有產權。 如果你的父親娶了乙個,那麼如果你的父親出了什麼事,他的財產將由他的第乙個繼承人繼承,而我們國家規定的繼承人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我想知道你的爺爺奶奶還活著嗎? 所以遺產應該平分。
-
最好諮詢專業人士。
-
他們離婚時不是給你乙個嗎?
-
最好對遺囑進行公證或寫乙份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遺囑的公證只有在母親去世後才能生效,最好進行公證,因為公證更有效。 但是,如果沒有公證,只要沒有其他證據可以推翻它,它就是有效的。
最後,如果沒有將房屋轉讓給他人的義務,您無權對房屋贈與合同提出異議,因為房屋的所有權主要是登記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轉讓前隨時撤銷贈與。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
因此,無論是寫贈與合同還是遺囑,都要進行公證。 保證在未來為您服務。
-
如果說舊的婚姻法是公開的,那麼新的婚姻法就是私人的。
-
我爸一事無成,每天在家玩電腦,看電視,出去喝酒。 家裡大大小小的錢都歸我媽所有,有時候還打我媽,罵我媽,導致我媽每年都出去打工,還欠了50w的貸款。
建議收集你爸爸打媽的證據。
然後去法院上訴。
至於那兩套房子,能不能不給你爹。
就看這兩套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
如果你在婚前買了,你可以把它留給你的父親。
如果你在結婚後買它,你要一半給你的爸爸媽媽。
當然,要準備好證明你爸爸賭博或打媽。
法官會考慮將更多的財產判給你的母親。
-
房子是媽的嗎? 而你父親毆打你母親時受傷的他拍了一張照片,並作為證據。 你可以把你父親的無功告成告訴地方法官,當然你需要證人。
最主要的是你必須站在你母親一邊。 你多大了才能以你的名義擁有你母親的房子
看到你說了這麼多,可以肯定你一家人過去很幸福,現在我們在一起很幸福。 別看別人家多好,你比別人少多少,其實生活就是這樣,日復一日。 >>>More
其實,我覺得你不用在乎質量,到處都是教學團隊,他們的團隊歷經千辛萬苦才有資格當老師。 也可能是父母為了讓你留下來而付出的辛辛苦苦,你總有一天會走出家裡的溫室,走向社會。 你要鍛鍊自己,讓自己獨立,這樣你的父母才能放心,如果你真的,真的想回家,真的想父母,那麼你就和父母談談,說出你的想法,看看父母的意見。 >>>More
你好,其實感情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我相信一生一次的愛情,父母想要吵架,或者關係不好總有原因,也許小事會發展成無法控制的戰爭,有時候我們那麼無助,也許我們是自私的,希望一切都不會改變,希望我們嚮往的美好可以一輩子, 但世間無常,感情軟弱,命運越有可能,也許會出事,是的,我們曾經發誓要照顧對方一輩子,要包容對方,要相愛,要讓對方心痛,但現在,想想現在結婚的男男女女, 無論他們是否考慮過陪伴對方走過這一生,每一天,我們看到太多的爭吵,太多的指責,太多的分離,太多的傷害,我們是否試圖理解對方,試圖理解對方,嘗試關心彼此。我幫不了你什麼,我只想告訴你,你看到的並不是愛情的全部,就算是分開了,也要堅強,要好好照顧自己,哪怕是單親家庭,也要幸福。 說了這麼多,我幫不了你什麼,我只能安慰你,希望你開心,開心,如果心情需要聽別人說,需要傾訴,需要把壞心情帶出來,我願意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