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合同保險賠償,合同工如何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4-2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可以要求補充繳納社保金。

    2、無保險辭職,要求經濟補償金n個月(按入職時間計算,乙個月補償金一年,以此類推)。

    3、如果公司不能妥善解決問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如果公司不為您申請社保是違法的,您可以要求為您繳納社保。 否則,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這就像不買社保,起訴乙個以贏得另乙個。

    2、當然,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共同持有的,可以向貴公司索要。 但如果他們不給你,那就很難做到。 除非你能證明他們沒有給你。

    不過沒關係,他不會影響你的勞動訴訟,因為國家現在規定,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應該提供證據。

    3、當然,辭職應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除外)。 如果您辭職,雇主無需補償您。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取得勞動合同的,依照第八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會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批准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要依法有人簽字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願離職的,沒有提交辭職報告,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你,還找藉口不支付你最近的工資。用人單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不支付工資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1. 我是.........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的,最好說明理由,以便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通知書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在某一天將工作交給他人,如未收到有效的書面通知,將視為公司無需親自交接,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交接當日,請您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結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工資等相關費用,並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其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否則我公司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不需要親自交接,上述事項將在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時某時(下班)前完成。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補償工資按實際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平衡、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合同工的補償方法:部分。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給予雙倍經濟補償。 遣散費按勞動者服務年限計算,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以下的工資為半個月; 第。

    2、單位被非法終止或者終止的,給予加倍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向勞動者支付的一次性經濟補貼。 賠償是指當另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一方當事人為彌補違約金不足而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 遣散費在中國勞動法中也被稱為解雇補償。

    有關法律規定稱為經濟補償方法。 遣散費: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終止勞動合同的遣散費辦法〉的通知》,用人單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用人單位工作滿年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最長 12 個月。

    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費率支付遣散費。 此外,用人單位為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遣散費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本市終止當月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支付。 遣散費 50: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額50%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或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

    根據勞動部《勞動合同違法行為賠償辦法》的規定:(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照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補償費25? (二)造成勞動者喪失勞動保護待遇的,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勞動者因工傷或醫療損失的,除按照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提供工傷和醫療外,還應當給予相當於25%的醫療費用補償; (4)如果女雇員和未成年工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除按照國家規定提供的第一期醫療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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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就此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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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2008年2月1日起,不簽訂合同的,給予雙倍工資。 您可以在企業經營地的勞動仲裁處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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