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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是指債權人或債務人在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或者資不抵債時,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並按照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法律制度。 那麼,當破產公司破產,破產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時,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破產人首先應當償還破產人所欠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喪葬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 二是償還破產人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最後,普通破產債權將得到償還。
如果遺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則應按比例分配。 綜上所述,企業破產後,應當以破產人的全部財產償還債務,不能全部償還的,應嚴格依法依法規定,按償還順序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應當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和喪撫費; 欠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的,應按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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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新公司與原債務人公司是同一負責人,則有權通過起訴債務人的原公司來傳喚新公司的負責人。 法院進行調查,以確定原債務人公司的資產是否已轉移到新公司的名下。
2.如果債權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公司只是原債務人公司的改制公司,可以通過律師向負責人提供證據,迫使原債務人主動償還貸款。 如果債務人不主動配合,可以訴諸法律,需要注意的是,此類證據必須是書面檔案和證據。
3.如果原債務人公司的負責人或股東已出具書面還款擔保或新公司已出具書面還款承諾書,則可以在此基礎上向債務人公司或新公司的負責人或股東追討債務。
有限責任公司的破產法人有哪些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破產申請一般由法人獨立決定,每個責任****都有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意見應為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如果不是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應代表股東和董事會的意見。
當有限責任公司宣告破產,法人辦理事務的權利消失時,法人無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無需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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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後的一切債務均由公司承擔。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法院只有在實際審查後發現確實符合破產條件時才會宣布破產。
一旦法院宣布破產,就不能申請重整。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2條。
企業法規定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第70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在債務人宣告破產前,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債務人或者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對於債務人的破產,如果擔保人連帶擔保,無論債務是否到期,債權人申報的破產債權都算作到期,債權人可以也可以不參與破產分配。 債權人參與破產分配的,可以向擔保人追討其未清償的債權; 如果債權人不參與分配,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追討所有債權。 但是,如果債權人的權利未到期,如果債務提前到期,擔保人可以拒絕債權人關於擔保債務也提前到期的請求。 >>>More
趙紅燕律師 趙紅燕律師回答: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破產債權按以下順序償還: >>>More
您好,很高興有您的問題。
如果公司破產,則必須經過公司登出程式,如果破產,則必須登出公司。 沒有快速的過程。 同樣,破產也要經過工商登出程式,如果吊銷營業執照,也必須經過工商登出程式,否則會出現信用汙點,後果會非常嚴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