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為: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1 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固定物;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2 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動產;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3 抵押人有權依法處置地上的國有土地、房屋和其他定著物;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4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動產;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5 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山、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6 鄉鎮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抵押時,集體所有土地在其占用範圍內的使用權;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7 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財產。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2 不能抵押的房產是: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1 土地所有權;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上述專案除外;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3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機構和社會組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福利設施;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4 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財產;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5 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26 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財產。
-
不能抵押的財產:土地所有權; 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經法律程式確認為非法或非法的建築物。
-
法律困境法分析:不能抵押的財產具有土地所有權;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 畢氏為公益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 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性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1.可以抵押的房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條 抵押財產的範圍。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及製品;
(五)在建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運輸工具;(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不禁止抵押的財產。 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財產。
第一百八十一條 經當事人書面約定,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抵押現有或者未來的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在實現抵押權時優先獲得動產的償付權。
2.不得作為抵押物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土地所有權;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性設施,如學校、亮膚幼兒園、醫療機構等; 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99條.
以下物業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握住服務員。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法律分析:以下財產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權;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機構、社會組織以公益為目的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等社會福利設施; 所有權不明、使用權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追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以及其他為公益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福利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抵押的財產範圍]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1、私貸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可以抵押嗎?
私人貸款,房地產證,兩個人的名字都可以抵押。 房地產契約,兩個人的名字,表明該財產是兩個人擁有的公共財產。 房產的公有人必須同時同意抵押,並一起簽署抵押合同。
對借款人沒有限制,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兩個人,抵押人是財產所有副書的所有者。 辦理手續與一般貸款無異,或借款人與抵押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借款人收入證明、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應的工資收入、抵押房屋資本、貸款用途等。 到銀行或中介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和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5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洋空間使用權;
4)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及製品;
(五)在建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運輸工具;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不禁止抵押的財產。
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財產。
2、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抵押。
承包和經營土地的權利可以抵押。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承包,依法辦理登記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 可以轉讓、出租、共享、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並參照本辦法實施流通管理。
-
以下財產不得用作抵押:土地所有權; 法律禁止對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禁止;非營利性企業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95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不禁止抵押的財產。
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財產。
第399條.
以下物業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的滲漏;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不能抵押的房產包括:
1.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4.權屬不明或財產有爭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399條。
以下物業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昌馬.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權屬、使用權不明確的不祥、爭議財產的;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抵押的財產範圍]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a) 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養山地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設立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權屬或者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物;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不得抵押。
1.哪些房產可以抵押。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某種財產作為向債權人償還債務的擔保的法律行為。 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方稱為抵押人; 提供的抵押財產稱為抵押品; 債權人是抵押權人,因此享有一種稱為抵押權的權利,這是一種擔保權益。
抵押權設立後,債務人到期未履行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抵押物的銷售價款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獲得償付。 抵押物可以是動產的,也可以是不動產的,但法律禁止流通或者執行的財產不得作為抵押品使用。
抵押是否轉讓給占有因民法不同,在中國,抵押一般不轉讓給占有。 為動產或占有轉讓而設定的擔保稱為質押。 抵押權成立生效後,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
抵押權人除享有優先還款權外,有權占有或監督抵押權,有權要求抵押人清償自己保管抵押權所發生的費用,有權限制抵押人對抵押權的處置,但抵押權人不取得抵押權。
抵押人有權處分抵押權,但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並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權。 抵押人有權對同一抵押品的剩餘擔保價值進行再抵押。 抵押權因主債的履行、抵押物的喪失和抵押權的變現而消滅。
以下房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有權依法處置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定著物。
2、抵押人有權依法處分國有機器、交通工具等財產。
3. 抵押人擁有的地面上的房屋和其他固定物。
4.抵押滑書人擁有的所有機械、交通工具等財產。
5、依法批准的尚未建成或者正在建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經當事人完成抵押登記後,可以抵押。
6、借款人將購買的房屋用於自用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必須以房屋的全部價值作為貸款抵押品。
夫妻特有的財產,又稱夫妻保留的財產,是指夫妻雙方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夫妻婚後約定保留的一定範圍的個人財產。 獨特財產可分為法定獨特財產和約定的唯一財產兩大類。 >>>More
物理防曬多為礦粉,在面板外側築起“長城”,阻擋陽光的傷害,但產品會油膩,只能阻擋透明的防護防曬霜,這款很輕薄,而且不油膩。 強烈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