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破產後,主管機關是否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4-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公司法》。

    公司為法人組織,主管部門不承擔相應責任。

    以官方網站為準。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企業為獨立法人實體,主管部門不承擔相應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般來說,不可以。

    破產法律責任的意義破產法律責任是法律為維護破產法律秩序、遏制破產違法行為而建立的制裁機制。 所謂破產法律秩序,是指破產法所要求和保障的公平償債秩序、權利保護秩序等社會經濟秩序。 所謂破產違法行為,是指妨礙公平償債,損害當事人特別是債權人合法權益,妨害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對破產違法行為的制裁,包括程式性強制措施和刑事處罰,在破產法史上有著悠久的歷史。 現代國家的立法趨勢是加強對違反破產行為的制裁,無論有關制裁是在破產法中還是在破產法之外。

    二、債務人的法律責任1 管理層對企業破產的法律責任。 為加強對導致企業破產的過錯高階管理人員責任的調查,《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忠誠或勤勉義務,導致企業破產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同時規定,自破產程式結束之日起三年內,該等人員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

    後一款規定,資格限制責任是特別民法對自然人權利的特別限制。 《公司法》第150條也有類似的規定。 2 破產程式中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

    為督促債務人有關人員認真履行《破產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有關義務,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負有義務作為無表決權代表出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有關人員經人民法院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債權人會議的, 人民法院可以傳喚人民法院,可以處以罰款。債務人有關人員違反破產法規定,拒不作陳述或者作虛假陳述的,人民法院可以處以罰款。 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債務人違反破產法規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不實的報表、債務清單、債權清單、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債務人違反破產法規定,拒絕將財產、印章、賬簿、檔案等資料交給管理人,或者偽造、銷毀有關財產證據材料,使財產狀況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債務人的有關人員違反破產法規定擅自離開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處罰或者拘留,並可以依法處以罰款。 3、欺詐性破產的法律責任。

    為了遏制各種欺詐性破產行為,《破產法》第128條規定債務人有破產剩餘法。

    3公升。特定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公司是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由公司資產承擔,因此破產後的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在破產中,只進行有限的補償,註冊資本是債務補償的底線。

    企業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破產企業無財產清償的,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小組清算公司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間,公司應繼續存在,但不得開展與公司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公司財產在按照前款規定償還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之日起五日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的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在接受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應當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親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

    (二)破產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人的權利。

    破產財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的,應按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首先,正面。 公司為法人組織,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它應該由公司的資產承擔,所以債務是破產後由公司的資產來償還的。 破產的,僅對註冊資本承擔有限的補償。

    債務補償的底線。 企業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破產企業無資金溢位、孫子女未償債的,債務清償。

    2.詳細分析。

    企業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公司被撤銷,處理方式是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組,先通知債權人。 並發布公告,然後準備資產負債表。

    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然後按照通過的清算方案進行清算,然後出具清算報告,最後依法登記登出。

    2、國有企業破產申報的程式和材料有哪些?

    流程:1、進入破產清算程式,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審計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清算清算破產財產;

    2、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及破產清算報告;

    3、登出原破產企業登記,請求法院終止破產程式,清算組正式撤銷。 破產企業破產清算程式正式終止。

    2、債權申請宣告應當載明具體內容、性質、專案、要求,是否有擔保,債權設立的有關證據和時間,是否超過規定的訴訟時效; 宣布債權的債權人應當提交債權證明和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4. **申報人應提交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以及債權人權利的證明。 被宣告的債權以財產作擔保的,應當提交證明該財產擔保的證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國有企業申請破產,債務人或者企業法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在審理並提交破產申請材料後決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材料,受理後公告。 國有企業破產債務由公司資產承擔,資金撤出的由相應股東和法人承擔責任。

    國有企業申請破產,債務人或者企業法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在審理並提交破產申請材料後決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材料,受理後公告。 國有企業破產債務由公司資產承擔,資金撤出的由相應股東和法人承擔責任。

    一、國有企業申請破產程式

    國有企業申請破產的流程如下:

    1.國有企業資不抵債,無希望扭虧為盈時,債務人或者企業法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必須提交破產申請和有關證據;

    2.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 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限屆滿後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異議。

    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財產持有人應當清償債務或者將財產交付管理人;

    4.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宣告債權的期限。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破產申請受理公告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超過3個月。

    5.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式終結之日起10日內,經人民法院裁定終止破產程式,向破產人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2、國有企業破產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是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由公司資產承擔,因此國有企業的破產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在破產中,只承擔有限的補償,註冊資本是債務補償的底線。 企業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溫馨提示:破產企業無物償還的,債務清償。

    3、國有企業申請破產需要什麼條件?

    債務人申請破產的條件是上級主管機關的同意,國有企業也是如此。 這是因為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有權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 這類似於非國有銀鑰匙企業所有者作為債務人申請破產需要徵得其同意。

    公司自願申請破產,與公司解散一樣,是關係公司存亡和股東權益得失的重大事項,也應當相應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債務人經上級主管機關同意,可以申請宣布破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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