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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辭職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等。
1、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料(部分地區需要)。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2、勞動爭議中,關鍵是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當然,可以申請無證據的勞動仲裁,但存在敗訴的風險;
3、若請專業人士指導,勞動案件可自行辦理,也可以勝訴,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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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與給你另乙個保險單位的雇主進行仲裁,讓這個雇主證明你的真實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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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單、工資卡(去銀行做工資單)、工作許可證、工作服等等,實在是不行,可以去公司溝通,錄影,當然是偷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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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就辭職的,也應按照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辦理。 因為僱傭關係是建立在事實僱傭關係的基礎上的。 因此,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正式員工或試用期員工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試用期員工辭職。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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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無限期勞動關係,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月工資的兩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第八十二條規定,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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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應簽訂辭職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要想開崗,只要沒有解除僱傭關係,就必須交工資,雖然沒有簽訂合同,但有事實上的工作,可以有一定的規章制度,比如禁止遲到早退,乙個月多一次扣除工資的20%。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聘用乙個月後仍未簽訂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