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也出吐屁了,但最好合理地解決它。
-
如果你在建築工地上工作時受傷了,老闆不關心,你應該去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之前或之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在事故中受傷。
目標;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或火車,其不負主要責任。
在事故中受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的雇員,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並已退休給雇主。
受傷**。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責任。
有前款第(三)項的,勞動者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貼以外的工傷保險。
治療。 2.工傷的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工傷的部門。 既然老闆不處理,那就意味著不可能私密了,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採取的法律程式的第一步就是工傷認定,所以應該去負責工傷認定的部門。
-
如果這種事情不能由勞動監察部門調解,那麼就應該去人民法院起訴,並拿著原始證據起訴老闆
-
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工傷保險部門做工傷認定。
-
勞動監察部門可以維權,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
-
地方勞動監察大隊。
-
在施工現場受傷,老闆應予賠償。 原因如下:
1、施工現場工傷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確定工傷符合規定的,工傷治療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1、申請工傷鑑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二、工傷鑑定申請流程如下:
1、當事人應向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鑑定申請書並填寫《工傷申請認定書》,並提交當事人在企業內加蓋印章的同意工傷認定書和《工傷認定決定書》材料、完整的病歷等材料;
2、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審核,鑑定委員會對合格的申請在60個工作日內作出結論; 材料不齊全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全材料;
3、鑑定完成後,相關機構出具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作出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在20日內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工傷人員可根據工傷鑑定結果獲得工傷相關損失的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勞動者遭受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在事故中受傷;(二)在下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暴力攻擊、武力模仿等意外受傷的; 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
通過工傷賠償。 具體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當支付給不能工作的親屬,並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提供因公殉職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費。 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
法律分析:在工作中,如果發生事故導致受傷,可以通過認定殘疾向企業索賠。 賠償主要分為工傷保險賠償和企業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高曉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反感。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你好。 在這種情況下,正如你所說,你父親算作工傷,你父親在建築工地的受傷,除了住院費和醫療費外,還會賠償你父親的損失工費、護理費等。 至於付多少錢,工地老闆親自說不算,工地老闆要和你和你的家人商量付多少錢,如果你覺得不合理,你也可以和他討價還價,如果他有最終決定權,肯定付不了多少。 >>>More
1、如在工作過程中遇到意外傷害,應立即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職工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工傷認定不服(不認定為工傷的),也可以自收到工傷認定書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 對復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在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More
首先,這件事情你要向老闆匯報,一般情況下,叉車都會投保,這樣老闆就會和保險公司協商或者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處理,你最好不要私下處理,以防以後出現後遺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