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考核相關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5-13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工傷申請需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

    2.工傷認定後,傷情穩定後,需要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

    3.工傷認定不足以阻止你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並沒有說存在違法操作的問題,而只是說不允許自殘。

    4.誠然,只有在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才能進行工作能力評估。 不管你的司法鑑定是什麼,你都需要去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法律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很多事情不清楚,一開始你指的是工傷的認定,後來涉及的是人身傷害的殘疾而不是工傷殘疾,認定的主體不同。

    您可以給我傳送私信了解詳情。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問的是工傷賠償,對吧?

    我覺得你應該先去申請工傷。

    然後去工作能力評估申請殘疾等級。

    司法考核和勞動能力考核是不同的概念。 如果你對勞動能力考核不滿意,你也將有機會與你的上級重新考核。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關於工傷能力識別的常見問題:

    1、工傷勞動能力鑑定何時進行?

    2、勞動能力考核需要哪些材料?

    3、勞動能力考核分為幾個等級?

    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由誰來支付?

    關於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常見問題。

    關於工傷能力識別的常見問題:

    1、工傷勞動能力鑑定何時進行?

    2、勞動能力考核需要哪些材料?

    3、勞動能力考核分為幾個等級?

    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由誰來支付?

    勞動能力考核有哪些要求?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而異。 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書)、工傷診斷書、醫院記錄的有關工傷員工病情、病歷、**病情的資訊(含相關放射性物質)。

    勞動能力考核時間有哪些規定?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交申請鑑定單位和個別兄弟。

    勞動能力鑑定和殘疾鑑定有什麼區別?

    勞動能力鑑定和殘疾鑑定是不一樣的,兩者的區別在於:

    1、鑑定的時間和機構不同。

    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由勞動者或者其家屬、單位向勞動主管部門提出;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由公安機關或者當事人向法院或者第三方合格機構提出鑑定申請。

    2.標準基礎不同。

    除工傷的《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外,還有非工傷的《非工傷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殘疾程度鑑定標準》。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殘疾評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估GB18667-2002》標準,該標準是強制性國家標準,是該檔案的基礎。 制定這些標準的醫學或生理基礎也不同。

    3.使用目的不同。

    勞動能力考核的目的是獲得相應的工傷福利待遇; 殘疾評估結論主要用於確定刑事案件的民事賠償或民事責任。

    勞動能力鑑定單位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工傷傷殘評估是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受傷的地點和傷害程度進行的綜合評估,鑑定條件是工傷經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後才能進行工傷。

    法律依據:《鄭飢餓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傷情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能力障礙程度的分級鑑定。 分娩功能障礙有 10 個殘疾級別,最嚴重的是 1 級,最少的是 10 級。 自我護理障礙分為三個級別:

    根本無法照顧自己,大半輩子都無法照顧自己,無法部分照顧自己。 勞動能力評價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工作能力受到影響的,應當進行工作能力鑑定。 職工因工傷在醫療期間狀態比較穩定,或者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考核,評估傷殘程度,定期審查傷殘分支機構的狀況。 工傷認定標準:

    各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價標準,對因工傷受傷、患職業病的職工喪失工作能力程度和依賴照料程度進行分級鑑定。 符合1至4級殘疾評估標準的人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5 至 6 年級大多喪失工作能力; 7 至 10 年級為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傷殘津貼的確定和受傷工人的安置主要基於評估的傷殘程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傷,受傷後殘疾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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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而異。 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書)、工傷診斷書、醫院記錄的有關工傷員工病情、病歷、**病情的資訊(含相關放射性物質)。

10個回答2024-05-13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More

13個回答2024-05-13

1、勞動者因工受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這是法律賦予工傷職工的權力,法律使用“應當”一詞,這是一項強制性規定; >>>More

5個回答2024-05-13

你好! 中度抑鬱只是無法自行緩解抑鬱帶來的負面情緒和困擾,工作效率下降,但並不是工作能力的喪失。 如果它太無行為能力,那麼它就是嚴重的抑鬱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