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是專案拖欠職工工資,還是其他名義惡意拖欠,都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舉報。
《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 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勞動爭議案件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限屆滿未起訴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
第四十七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下達之日起生效: (一)關於追討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的爭議,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 (2)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產生的糾紛。
勞動仲裁是終局的,如果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則仲裁將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文書和裁決書。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
勞動仲裁訴訟提交法院後,多數法院將按照簡易程式審理,審理期為3個月,即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審理。 **大多數日期是在立案後 1 個月左右。
-
工資是按月支付的,每隔乙個月支付一次是違法的,下個月支付這個月的工資是合法的。 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或被扣工資的工人可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如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報酬,員工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仲裁結論被駁回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
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正規企業不會拖欠工資,因為違法拖欠工資,將面臨相應的處罰。 是否拖欠,可由公司內部人員詢問。 或者,您可以通過不誠信人員名單(下面的直接搜尋)或全國企業信用資訊網來檢查公司是否違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