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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如您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您直接提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您已經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您產生的費用。
2、您可以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郵寄給用人單位,以方便證據保全。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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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沒太大關係,不是還有單位和保險嗎,卡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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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辭職。 勞動關係終止後,可以申請一次性醫療補貼和一次性就業補貼。
如果在拿到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書之前不需要辭職,你就不想上班了,你就不能上班了。 如果已經拿到工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宴諮詢通知書,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傷待遇,然後辭職比較方便。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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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工傷不影響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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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民法典》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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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為您解答; 您可以在不影響您申請工傷福利的情況下辭職。 但是,在拿到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之前,沒有必要辭職,不想上班,不去也沒關係; 在取得工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後,如果公司被要求支付工傷撫卹金,辭職更容易。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為您解答; 您可以在不影響您申請工傷福利的情況下辭職。 但是,在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之前沒有必要辭職,不想上班也沒關係; 在取得工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後,如果公司被要求支付工傷撫卹金,辭職更容易。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 7級傷殘13個月薪金,8級傷殘11個月薪金,9級傷殘9個月薪金,10級傷殘7個月薪金;(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中央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在單輪廳租用座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工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工資高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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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辭職。 勞動關係終止後,匯泰可申請一次性醫療補貼和一次性就業補貼。
如果在拿到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之前不需要辭職,又不想上班,不去也沒關係; 如果已取得工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傷撫卹金,然後辭職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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