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勞動局會解決問題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4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會管理。 如果有任何勞動問題,可以請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幫忙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他們都可以幫助工人解決糾紛,例如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支付拖欠工資等。

    工傷事故等糾紛,只是要提供相關證據而已。

    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

    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雇主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規定;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安全監察員依法履行勞動安全監督職責,受法律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忠於職守,公正執法,勤勉誠實,保守秘密。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控告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員違法違紀的行為。

    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對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當事人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是的,這是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好,您的案件將被勞動局受理。 但是,您需要提供一些對您的索賠有利的證據。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需向用人單位提供您的依據,如工資單; 簽到表; 工作記錄等

    2、工資證明,如銀行對賬單、簽字的工資表;

    3. 工作時間證明,例如您開始工作的時間、結束勞動關係的時間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沒有合同認為勞動局有用。 雇主不與雇員簽訂僱傭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

    勞動關係本身是事實關係,勞動合同的簽訂並不是主要要素,勞動合同主要是為了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存在。 然後,工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公司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不向勞動局備案是合法的,只要勞動合同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就是有效的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關係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沒有合同,找勞動局是有用的,但建議先和用人單位協商調解。 調解不成的,申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等。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勞動者應當在期限內申請勞動仲裁。 1、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要求)等。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2、勞動爭議中,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為關鍵,如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帶有您的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當然,可以申請無證據的勞動仲裁,但存在敗訴的風險;

    《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者記錄(勞動者工資名冊)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作許可證"、"服務卡"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身份的檔案; (3)用人單位填寫的招聘和用人單位招聘"報名表格"、"報名表格"以及其他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一)、(三)、(四)項中的有關憑證由使用祝賀人的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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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5-24

應該沒問題,因為續約時不限期是國家規定,你老闆說的不行,呵呵,改不改也沒關係,要看勞動法。

9個回答2024-05-24

如果你在勞動局工作,那麼你必須與勞動局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另乙個單位工作,那麼你必須與勞動局簽訂合同,而不是與勞動局簽訂合同,因為你與勞動局沒有勞動關係。

13個回答2024-05-24

它可以用來證明僱傭關係。

1、勞動關係存在證明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工作證、工作服、考勤卡、工資支付記錄、工資卡銀行打卡記錄、工傷證等。 >>>More

20個回答2024-05-24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或遣散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 長達 11 個月)等。 >>>More

4個回答2024-05-24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