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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級工傷可獲一次性傷殘津貼:10級傷殘為6個月薪金。 被害人因受傷致殘的,受害人有義務賠償被害人因增加生活需要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和喪失工作能力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受撫養人的生活費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7至10級殘疾的員工,應享受以下福利: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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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級工傷賠償標準為:1、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發放10級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標準為勞動者7個月工資。 2、用人單位因10級工傷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3、如果工人的10級工傷導致將來喪失工作能力,雇主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 按上一年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乘以20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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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0級工傷賠償的賠償標準是一次性傷殘補助,10級傷殘=7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或者李長志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工傷報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發生事故或者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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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可以補償到9-100,000左右。
工傷的最低賠償標準為10級。
1.一次性傷殘津貼。
10級殘疾一次性殘疾補助金為7個月工資,工資低於整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6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自2020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福利中的喪葬補助金和涉及人薪基數,參照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政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算支付基數7602元確定。
支付主體為工傷保險**,支付時間為勞動能力考核完成後的乙個月。
最低一次性傷殘津貼為:7602 60% 7=元。
2.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
支付標的為工傷保險**,支付條件在勞動或僱傭合同期滿或勞動者本人提出終止勞動或僱傭關係時終止。
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萬元。
3.工傷的一次性就業津貼。
支付主體為用人單位,支付條件混亂,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
工傷一次性就業補貼1萬元。
4.支付無薪休假期間的費用。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原工資、福利待遇。
帶薪休假期限以工傷保險簽約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為準,暫按以下方式計算:
停職期間最低工資為:7602 60% 3=元。
5.護理費。
停工期間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是否需要護理,護理期限按醫生指示確定。
以住院7天為例,住院期間只需要護理,以護理費為例,每天100元,計算如下:
護理費為:100 7=700元。
6.住院膳食津貼。
以住院7天為例,計算公式如下:
住院餐補助金為30 7=210元。
10級工傷事故粗略估計共計91522元。
設區的市人民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在基準標準的基礎上,確定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標準不超過20%,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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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是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實現工傷受害者、用人單位和全社會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10級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宴席期間的醫療費和伙食費。
2.住院期間的住院餐費和住院期間的模範銀質護理費。
3.喪葬費。
4.暫時喪失工作護理費用、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津貼、拔牙和假牙以及其他援助費用。
5.與工作有關的殘疾的定期養恤金和與工作有關的死亡的一次性養恤金。
6.因工傷造成的生活費、交通費等其他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工傷賠償標準分為10個等級。 該標準是根據具體傷害以及是否影響工作和生活能力來確定的。 一般來說,被困鏈10級工傷賠償最高金額在50萬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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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所有醫療費用,**和正常出勤的休養期、護理費用、伙食津貼、營養費、差旅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七個月的個人工資)、一次性就業津貼(八個月的個人工資)、一次愚蠢的經常性醫療補貼和嫉妒(六個月的行業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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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0級工傷賠償的賠償標準是一次性傷殘津貼,10級傷殘=7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工傷報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2)贍養親屬養恤金,按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不能工作的親屬,並按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提供因工死亡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費。 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撫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公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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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標準不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停工期間工資工資按職工自身工資計算,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照護費按全區上年平均社會工資計算。 醫院餐補助的計算標準為每天30-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根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未在30日內(特殊情況除外)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其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直接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雇主位於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 >>>More
10級工傷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醫療費用:因工受傷而產生的一切必要的醫療費用。 其他費用,如降低生產成本、醫療費用等。 >>>More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是指因公受傷的職工和因公死亡的職工親屬依法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可分為一次性傷殘津貼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按薪金月數和薪金比例按傷殘程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