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後,公司被迫辭職,沒有任何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5-1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公司可以得到公司支付的解雇經濟補償,具體來說就是1如果您沒有提前 30 天發出解雇通知,您將收到乙個月的工資作為通知。 2.

    遣散費,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不足半年按半年計算,不足半年按一年計算。 具體金額是解雇前 12 個月的平均實得工資,即包括加班費、獎金、福利等。 3.

    社會保障局發放的失業救濟金也是工作一年後乙個月的。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你應得的補償金,你不應該輕易在辭職信上簽字,因為企業解雇員工必須有合法正當的理由,員工簽字後才能去勞動局解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您自己辭職,您將無法獲得第三項,即失業救濟金,並且您只能享受它們,直到非雇員下一次自願失業。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工人本人的辭職沒有補償。 只有在勞動者自願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只有在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前提下,才能獲得補償。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每服務一整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樓上很用心,可以仔細看看勞動合同法,也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諮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您已經申請辭職,公司要求您重新簽署勞動合同的做法可能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應當在雙方相互協議的基礎上簽訂,並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前簽訂。 您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但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要求您在離開公司前簽署勞動合同可能是違法的。

    其次,如果公司要求你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能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例如,公司可能沒有依法為您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等,如果您簽訂了勞動合同,該電話肯定可能構成對公司不利的證據,使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公司要求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公司不簽訂合同,員工辭職後,公司已為其他員工簽訂合同,員工不因此被解雇。

    之所以需要重新簽訂過去的勞動合同,然後解雇勞動者,是因為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許多隱患和風險: 1、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從事僱傭工作並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即使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規定的一切權利,用人單位也承擔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律義務。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用人單位在解除事實勞動關係(因賣仙香而解雇勞動者)時,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未依法支付遣散費的,還需要支付額外的遣散費。但是,如果簽訂了僱傭合同,則在僱傭合同到期後終止僱傭合同時,雇主和雇員無需支付任何遣散費。 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謝謝,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公司自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後簽署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但自願辭職不予補償。

    1.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已經被解雇,如何賠償。

    會補償。 如果公司不支付,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個月起的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者無過錯的,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如果你不簽合同,你能直接去嗎?

    是否可以不簽合同直接去,取決於以下情況:

    1、乙個月內,因為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想在乙個月內辭職,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因為用人單位不超過乙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支付雙倍工資, 從第二個月開始;

    2、如果工人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可以直接離開,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就算想直接離職,也要考慮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如果沒有,你可以離開。

    3、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簽訂?

    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成立時簽訂,或者自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總結。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因此,如果您尚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您簽訂的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您已經離職並已與雇主協商解決您的辭職問題,您的雇主可能沒有必要要求您現在簽署替代僱傭合同。

    建議您在做出決定之前與雇主溝通,了解具體原因和情況。

    辭職公司要求我籤勞動合同。

    你好。 我想問一下,我是不是剛剛成為公司五月刊的常客。

    現在讓我重新簽署勞動合同。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因此,如果您尚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您簽訂的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您已經離職並已與雇主協商解決辭職問題,雇主可能沒有必要現在要求您簽署替代僱傭合同。

    建議您先與用人單位溝通,了解具體原因和條件,然後再對岩石的種植和銷售做出決定。

    如果您遲交勞動合同,發現合同條款存在問題,如工資低於市場水平、工作時間過長等,租船人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修改條款。 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

    親愛的,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你可以詳細告訴我你的調查,我可以為你回答。 缺乏上帝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你好,親愛的! RG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YG首先與公司協商,與公司就重新簽訂的內容和時間進行溝通,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RG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作出裁決。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可愛]可愛]你好親愛的!RG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YG首先與公司協商,與公司就重新簽訂的內容和時間進行溝通,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如RG雙湖倒閉無法達成協議的,河墨元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作出裁決。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可愛]。

    親愛的,你在哪家公司工作? <>

    親愛的,是你嗎? <>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5-11

如果您確定公司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那麼您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您也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More

13個回答2024-05-11

1、建議您提前乙個月辭職,因為對方不守法,不代表我們也不能守法。 在今後的勞動仲裁中,盡量建立對您有利的證據。 >>>More

19個回答2024-05-11

如果您自行辭職,對您的影響可能是 1.人事檔案還在,你拿不回來(前提是你把檔案移到這家公司);2、社保關係仍與該公司掛鉤,去其他公司工作時無法繳納保險(前提是您的社保關係在該公司); 3.很難說你沒有收到你的薪水。 >>>More

6個回答2024-05-11

您好,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操作慣例,退房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和法定條件。 約定條件是指買方和開發商在購買合同中約定可以搬出的條件。 如果房地產經紀人延遲交付房產超過一定時間,買家可以要求搬出。 >>>More

10個回答2024-05-11

1.您處於預設狀態。

2.公司認為你沒有信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