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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號兩邊的相同運算仍然成立,有什麼好懷疑的?
如果兩邊都做同樣的操作,兩邊的屬性都變了,兩邊的屬性都變了,那就麻煩了!
難道不應該重新考慮所有的計算嗎?
不知道你是怎麼想這個問題的,但這其實是大家都認為的公理!
明白你的意思。
但據你說,我認為這很容易解釋。
既然你說y是x的函式,那就意味著只要x是常數,y就一定是常數,根據函式和自變數的值是一一對應的性質,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這一點! 根據 x 是常數而 y 不是常數的可能性,不存在常數這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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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乙個巧合。 你不能用偶爾的巧合來推翻乙個數學理論。
並非每個公式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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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我知道這裡!
積分是導數約簡為導數之前的數字,如果 a(x)=b(x)。
a(x) 的導數 = b(x) 的導數,反之,a(x) 的導數 = b(x) 的導數。
a(x)=b(x),xdx =2ydy,見xdx,2ydy為兩個相等的數字,xdx= 2y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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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階微分形式不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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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案:共享解決方案。
k^3+6k^2+11k+5=(k+3)(k+2)(k+1)-1,∑[k^3+6k^2+11k+5]/(k+3)!=∑[(k+3)(k+2)(k+1)-1]/(k+3)!=∑1/(k!)-1/[(k+3)!]
控制 e x= (x n) (n!)。)(n=0,1,……e=∑1/(n!)。
k=1,2,……n, n, 1 (k!)=e-1,∑1/[(k+3)!]=e-1-1/2!-1/3!,原始 = (e-1)-(e-1-1 2!-1/3!)=1/2+1/6=2/3。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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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面積中減去小面積。 大面積易於計算。
aqui 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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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函式 f(0) = 0。
x→0,lim f(x) =f'(0)
但是 f(x) 在點 0 處是未定義的。
您可以轉到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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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x) 是乙個奇數函式,所以 f(0)=0,當 x 接近 0 時,limf(x)=f'(0) 與 Lobid。
而 f(0) 是沒有意義的,所以它是一類不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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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 0
讓原 = a
lna = 1 n ln [ 1+x n +(x 2) n ] 由洛皮達定律的能指。
lim(n→+∞lna
x^n lnx + x²/2)^n ln(x²/2) ]1+x^n +(x²/2)^n ]
如果為 12,則為 0
2、原件 = x 2
它可以組合,並且是原始 = 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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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總共有 12 個數字,你知道結果是 78,你說結果是最後乙個數字是 78
還是 12 個數字的總和是 78?
將第乙個數字與後乙個數字進行比較。
前乙個數字是逐漸遞增的,是隨機增加的,還是每次都是相同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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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78 12=
最後乙個數字。
均值差(我以後不會寫它,因為它不是整數。 也許你弄錯了號碼。 讓我們來看看。
a 的倒數 = 伴隨矩陣 iai
所以,(3a) 逆 2 乘以伴隨矩陣 = 3-2a 的逆矩陣 = 2a 的伴隨矩陣 3-2a 伴隨矩陣 = 4a 3 的伴隨矩陣 >>>More
1.你要找的公式可以改寫為(1+n 2)的1 n次方,你可以用兩個重要極限中的第二個來改寫,改寫結果是[(1+2 n)的n次方]的n平方,括號內的極限結果為e, 所以你得到 e 的 n 平方,找到它的極限,結果是 1(也許我不是很清楚,但如果你用筆在紙上寫下我在說什麼,你就會明白。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