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租賃合同無效。 一天沒住。 我現在不想租房,我怎樣才能拿回房租?

發布 社會 2024-05-22
1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目前中介機構大多是非正式的,沒有統一的管理,所以如果你想起訴他們欺詐,就不成立,因為他們沒有騙你任何東西。

    2.您詳細閱讀了合同,其中會有一項,如果雙方都違約,押金將被扣除,但租金無權扣除。 所以租金可以退還。 如果你不回來,你可以報警。

    3、中介公司是媒介,賣資訊,帶你看房,租房,簽完合同,基本就完成了,所以你不太可能追究他們的責任,唯一能談判的就是房東。 試著以良好的態度進行談判,如果不起作用,就找警察來調整。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效力的條件。 具有生效條件的合同應在條件得到滿足時生效”。 因為當你和中介人簽訂合同時,寫著合同是三方簽字並蓋章生效的,當你回來發現合同沒有蓋章時,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條件,所以合同還沒有生效。

    由於合同尚未生效,您可以根據《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要求返還租金和押金,該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 法律規定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絕定金,不退還定金”的規定是有效合同的規定,在您的合同生效之前不受該規定的約束。 如果協商失敗,您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警方將無法以“涉嫌欺詐”的罪名對你提起訴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 您必須確定印章指的是什麼(公章或私人印章)? 如果中介人有證件(加蓋公章),則是他第一次違約。 一般來說,房東和你都必須是自然人,而自然人沒有公章,只有私人印章肯定不如手印可靠。

    因此,中介人很難通過文字來尋找對方的漏洞來為自己辯護。 至於他給你們定金,就看中介的素質了。 如果房東是真實合格的,而且你也親自簽字,估計你很難拿回租金。

    除非房東和出租物業不符合您約定的條件。

    2、至於中介人是否涉嫌欺詐,第乙個條件是中介人是否捏造事實(即出租房屋和房東是否真實可靠); 其次,他們向您收取的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數額; 可能構成欺詐。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據估計,中介不會以您違約的名義將租金退還給您。 其實你的目的只是租房,至於中介靠不靠譜,那只是你的感覺,不是租房的必要條件,因為即使他不是中介,作為介紹人,你也要關心他介紹給你的房子是否合法(可靠或不可靠), 只要房子是合法的(可靠的),那麼經紀人是否可靠並不重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簽名同樣有效。 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無法追回。 房租還可以。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也可以在網際網絡上發布訊息出租或善良。 雖然不能一棍子殺人,但職業道德差的中間人確實太多了...... n 很多人都感到厭惡。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在一般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往往會有定金,當合同沒有到期不出租的時候,那麼定金基本到位,這算是違約金,因為按照合同執行,是違約,應該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如果不想租房,先聯絡房東,告訴房東你不想繼續租房,說明不租房的原因,然後達成不租的共同意向,以免租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的合同要提前終止,必須得到雙方的同意。 如果您單方面不想租房,但房東不同意,那麼您就違約了,房東無法退還押金。

    這也是違約行為。

    問題。 如果我不需要押金,代理會怎樣?

    你付不起錢,對方不起訴你就沒事了,如果你起訴你,那你肯定會輸官司。

    問題。 因為我辭掉了工作,我沒有收入,我付不起她,我們的關係很僵硬。

    定了一人半,但不想繼續交下個月的房租,想讓朋友自己付全款,我選擇把定金給朋友,違法嗎?

    如果你的朋友同意,這並不違法。

    如果他不同意,那麼你就違反了民法典。 他可以起訴你。

    問題。 我應該如何告訴我的朋友關於存款的資訊?

    告訴他你的困境。 沒有收入**,也沒有餘額需要支付。

    問題。 說定金沒給她,然後房租自己付,怎麼說。

    你可以告訴他,你突然搬出去的決定,你知道這是不對的,但沒辦法,你真的付不起錢。 但是,您選擇將您給代理人的所有押金都交給她作為對她的補償。

    這種情況就像是給了一記耳光和另一顆糖果,他可能更容易接受。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未到期也不想出租,首先要仔細看合同終止的條款,看你是否享有單方面任意終止的權利,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你終止合同的原因很重要, 而回合的答案是不看是否有法定的終止原因,如不可抗力、出租人違約、催款後仍不履約等。如果仍然沒有法定的終止理由,你只能和出租人協商,我建議你給出租人乙個合理的時間,一舉準備,或者協助再次租房,如果你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費用,你也應該承擔一部分,否則房東可能會扣留定金或起訴你,要求你承擔更重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發生終止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債;

    (三)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

    4)當事人拖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具有持續履行債務內容的無限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須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對方當事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您好,法律分析:租房合同還沒到期就不想租房怎麼辦 沒有合同就不想租房怎麼辦,入住當天也不想租房:

    如果你不想租房,但合同還沒有到期,你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轉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轉租給第三人。

    如果我不想在租賃合同到期前租用,我該怎麼辦?

    您好,法律分析:如果不想租房,租房合同還沒到物慾期,入住當天不想租房怎麼辦:如果不想租房但合同還沒到期,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或者你可以轉租它。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轉租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8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造成損失隱瞞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中間租賃合同未到期,不想出租,屬於違約。 首先與中介人協商調解。

    協商不成的,由該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示或者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不繳納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租賃合同簽訂後,在居住前不想出租的兩種情形:一種是出租人違約,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無需賠償; 二是承租人單方面解除合同,構成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承保物損壞的,需要賠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並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發生終止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可以不用押金。 因為這是個人的權利。

    但是,您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取決於您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的具體違約行為。 例如,是否有損壞的物品和相應的賠償責任,是否有已支付當月的水電費等,如果沒有此類情形,並且沒有其他違約行為,則不存在違約責任。

    但是,沒有押金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因此建議與房東協商解決或通知房東。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簽了租房合同,不想再租了,又想拿回定金,就要交違約金,所以最好把房子轉租出去,到時候拿回定金。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可能有點困難,你必須和對方溝通好,如果房東善於交談,他可能會退款給你,如果他不善於交談,他可能會參與。 p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可以進行談判以彌補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未滿,承租人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應當按照租賃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的,應當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出租人的損失是由於無法租賃合同的剩餘部分而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在合同的剩餘期限內沒有出租,則承租人必須支付剩餘期限的租金; 如果該物業在合同的剩餘時間內出租,則租戶將只對租約解除前的租金損失負責。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 合同的效力是乙個關鍵的法律概念。 請確認您與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明確規定本合同將於4月起生效。 如果只是同意,租金從4月開始。 然後合同從簽署之時起生效。

    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您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尚未生效,房東可以要求您對合同疏忽負責。

    3 存款不是存款,不能扣押。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聯絡! 願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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