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什麼不同,只是沒有法律費用。 正是因為你的經濟困難,你才能安排援助,如果你不需要花自己的錢,你可以要求它。
-
1. 法律援助與自我請求的主要區別是:
1、委託方式不同。
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不需要當事人或其親屬自行委託; 如發生違反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或親屬需要委託律師事務所解決委託手續。
2、對於法律援助,當事人無需支付費用; 那些要求它的人應該按照約定支付費用。
2. 法律援助將為受害人辯護。
向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將作為當事人為其提供辯護,辯護將正常進行。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 公民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經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自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錄用的;
(二)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自案件移送複審之日起,未因經濟困難委託訴訟當事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指定的**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委託訴訟人。
第十二條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為盲人、聾啞人、未成年人,未委託辯護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但未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需對被告人的經濟狀況進行審查。
-
說到律師行業,我想起了去年非常火的一檔綜藝節目。 通過這個專案,我了解到律師不僅需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體系,更需要時刻保持對律師行業的敬畏之心,認真對待每乙個案件,負責任地對待每乙個案件。 近年來,法律援助律師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那麼法律援助律師和他們聘請的律師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紹什麼是法律援助律師。 與你聘請的律師不同,你可以選擇乙個你滿意、覺得可靠的律師,法律援助律師主要為那些生活條件困難或特殊案件當事人的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當然,法律援助律師也是律師,也會履行律師的義務,全心全意地為當事人服務、辯護。
然而,在處理案件的責任程度上,有些律師在處理法律援助案件時就沒有那麼敬業了。 在法律援助案件開始時,律師會仔細分析訴訟(仲裁)方案,指導委託人收集證據,甚至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收集證據。 同時,在充分比對相關證據材料後,他會認真撰寫盤問意見、**意見、辯護陳述等法律文書,不會因為無法從中獲得豐厚的報酬而輕視案件。
這些任務都是律師應該自費做的事情,但是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做這麼多意味著律師的工作時間會被占用很多,不能用來做更有價值的案件或工作,所以有些律師在處理法律援助案件時就沒有那麼負責任了。 但是,請放心,大多數律師在法律援助方面都非常負責任,並且真誠地希望為客戶提供最真誠的幫助。
總之,不管是法律援助律師,還是自己聘請的律師,我認為律師的個人心態和定位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如果做法律援助的律師只是想積累經驗或輕鬆賺錢,那麼客戶就很難解決他的實際問題。 我們都知道,法律援助律師是專門為那些無力聘請律師的人準備的。
新時代的年輕人大多懷著一顆真心、感恩之心,因此我非常有信心,在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的青年律師加入到法律援助的行列中來,為我們的人民做實事。
-
我們自己聘請的律師還是有區別的,法律援助的律師可能更專業,律師的水平肯定比較高。
二是委託方式也不同,法律援助律師一般由法制中心指定。
最後,法律援助律師一般不需要支付律師費,但他們聘請的律師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律師費。
-
1、適用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適用於特定人群和具體案件,而社會律師則適用於所有人群和所有案件。 2.不同的特性:
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社會律師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組織、民事法律實體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 3、針對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針對訴訟案件,社會律師可以將觸角伸向訴前,避免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4、人員不同:法律援助一次只分配最初審級別(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分別為乙個審判級別),若在乙個審判級別結束時產生下乙個審判級別,則不得指定,即使指定,也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並重新指定另一名律師, 也就是說,法律援助律師只能參與部分案件,不能參與整個過程。如果社會律師不主動終止委託,可以繼續到強制執行階段,也就是拿到錢為止。
法律援助是指由**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
如果你對我滿意,可以豎起大拇指! 謝謝。
-
法律援助是法律提供的免費服務,而自己聘請的律師要花錢,同時提供的幫助也不同,兩者的委託形式也不同,效率也大不相同。
-
法律援助律師經常想方設法幫自己做點什麼,但是他們聘請的律師一定要徹底贏得上訴,而且必須在這個過程中贏得最後的勝利,所以兩者是有一定區別的。
-
當然不一樣,你請的律師比較細心,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比較普通,你不知道,很可能不會認真幫你。
-
法律援助律師和自資律師有什麼區別?
第一點是費用上的差異,法律援助案件由國家支付辯護律師費用,有些地區乙個案件的辯護律師收入為1000元(各地不一),而自費律師的收費標準則由委託人與委託人的近親屬和律師協商, 以上海為例,起拍價為5000元,因此在費用方面,自費案件辯護律師的收入明顯高於法律援助案件辯護律師的收入。
第二個重要的區別是律師之間的差異。 法律援助案件通常由地方司法機關處理,並由地方司法機關指定適當的辯護律師。 作為委託人,一是很難選擇律師,二是往往很難拒絕法律援助律師,同時又不可能獲得更好的溝通。
另一方面,自費律師則完全不同,通常被告或被告的近親屬會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辯護律師。
三是工作範圍不同。 法律援助案件中的辯護律師通常依法行使辯護權。 自費律師除了依法行使辯護權外,還有一項重要使命,那就是遵守與委託人的約定。
例如,面談、精神安慰、調查和取證等。 因此,就工作範圍而言,自費律師的工作範圍遠大於法律援助辯護律師的工作範圍。
第四,需要注意的是,工作壓力是不一樣的。 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法院判決的結果與法律援助律師無關,也不影響其個人職業聲譽。 對於自負盈虧的律師來說,情況就不同了,他們往往為了兩個目標而工作,第乙個是個人執業的聲譽,第二個是盡量符合與委託人的協議,尤其是委託人的期望。
-
法律援助是法律規定,為沒有辦法或沒有錢聘請律師的人提供特殊援助,可能沒有用,但總比沒有好,被認為是保護人權的措施,但效果仍然存在。
-
法律援助也由律師完成,法律援助由司法行政部門開展,幫助經濟困難的人打官司。
-
法律援助是指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對經濟困難當事人或者特殊案件當事人給予減免費用的法律制度。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通過採取拖延、減免、免除訴訟費用的補救措施,減輕或者免除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的負擔,保證當事人能夠正常參加訴訟,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制度。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一,法律援助物件是律師、公證人、基層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法律服務人員,司法援助物件是人民法院。 其次,法律援助發生在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等所有訴訟活動中,而司法援助只發生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
三是法律援助減免法律服務費,司法援助減免訴訟費,屬於國家財產基金。
法律補救措施是相對於非法律補救措施而言的。 自力更生(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公共救濟的非法律救濟(行政救濟、救災、緊急救援)等非法律救濟。
顯而易見的法律補救措施是訴訟和仲裁。
問題:法律援助呢?
它和法律援助一樣嗎?
答: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通過採取拖延、減免、免除當事人訴訟費用的補救措施,減輕或者免除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的負擔,保證當事人能夠正常參加訴訟,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制度。
不一樣。 問:我是說法律援助不是救濟。
答: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通過採取拖延、減免、免除當事人訴訟費用的補救措施,減輕或者免除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的負擔,保證當事人能夠正常參加訴訟,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制度。
法律援助是指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對經濟困難當事人或者特殊案件當事人給予減免費用的法律制度。
兩者是不一樣的。
法律援助不應與法律援助相混淆。
問題:法律援助與法律援助一樣嗎?
問題**是一樣的:乙個是法律援助,另乙個是法律援助。
簡直無語無語,令人髮指。
但是,從法律上講,司法援助和救援是相似的。
-
法律援助是幫助窮人弱勢群體,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是指**或非**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 特別是在農村地區。
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法律援助,是國家為向經濟困難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 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乙個組成部分。
各地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其律師是有經費的,案件不收取任何費用。
《律師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從業人員。
為了區別於法律援助律師,一般律師被稱為社會律師,但也有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
社會律師**案件依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收取一定的費用,社會律師也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收取當事人費用,由政府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
申請法律援助必須具備一定條件,《法律援助法》對此作了規定:
第三十一條 下列事項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未委託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的;
(二)申請社會保險福利或社會救助;
(三) 要求支付喪親撫卹金;
4) 請求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和贍養費;
(五)要求確認勞動關係或者支付勞動報酬;
(六)請求認定公民缺乏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7)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請求賠償;
(八)要求賠償環境汙染、生態損害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申請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經濟困難限制:
(一)英雄烈士的近親屬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
(二)因正義勇為主張相關公民權益的;
(三)再審後請求國家賠償,改變無罪判決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且無專人委託的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