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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繳納的五險至少一年,未經本人自願必須中斷工廠就業,且已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滿足以上條件即可領取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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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領取失業救濟金,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如下: 1、條件:根據有關規定,只要用人單位及本人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且已完成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等,失業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它必須在 60 年內完成。 2、辦理手續:自勞動(就業)合同或與用人單位勞動(就業)合同解除之日起60日內,失業人員應到戶籍所在街道(鎮)有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並持相關證明和《職業指導培訓卡》辦理失業保險金申請手續, “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光頭**。
從下個月開始,失業人員將持證明在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3.期限: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由失業前累計繳費的時間決定
繳費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2年以上者,可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繳費3年以上者,可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繳費4年以上者,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超過5年的,每滿一年額外繳納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高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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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承諾是五險一金,但有很多公司不這樣做。 你要檢查你之前繳納的保險型別中是否有“失業保險”,如果有,如果達到標準,你可以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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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專案之前只交了五險,而且這裡還有職業保險,因為,如果你現在想,如果你不工作,不去工廠工作,那麼你可以去社保領取你的實驗經費,這樣你就找不到工作,直到你找不到,我想是的,雖然工業的錢不多, 但它可以維持你的生活,現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如果你沒有工作,國家不會讓你挨餓,也會給你一些補品,讓你拿到產業經費,如果你真的失業了,沒有飯吃,國家也會對你一些特別的照顧, 所以說社會主義國家是好的,你為沒有在社會主義國家長大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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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工廠一天內繳納了失業保險,就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而五險一般都包括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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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內部以前是無線的。 以前,它是無線的,不包括失業救濟金。 就像現在我們教無線是一件無線生意的事情,失業救濟金。 因此,在像您這樣的情況下,不應該有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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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社會保險:1辦理轉賬手續後,在新單位續保(如果新單位在異地,需經異地社保中心確認或等待保單允許轉保後再辦理)。
2.辦理轉出手續後,以個人身份續保(持身份證和社保卡前往社保中心)。 3.
暫停保單一段時間,稍後再續保。 注:醫療費用由退保後乙個月起暫停發還。
因轉出,按暫停保險前後的繳費期限及繳費金額累計計算。 2. 退保 1.農業戶口可交(憑身份證、社保卡、返鄉證明)。2. 農民擁有賴以生存的土地,因此他們可以放棄保險。
農民成為居民是大勢所趨,因此不宜退保。 3.城市戶口不能交出。 3、雖然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0年或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但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日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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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失業人員要領取失業救濟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失業人員的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一年的; 2、不是因為失業者自己有中斷就業的意願,即不是失業者自願放棄工作的機會; 3. 失業人員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及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繳費義務一年;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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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領取失業救濟金後,可以繳納五險,但一旦繳納,就不能繼續領取了。 <>
1、領取失業保險期間,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支付,其他社會保險不予繳納。 因為其他保險的支付代表了雇員的就業狀況,或者說是彈性就業狀況,所以失業就是失業。 失業保險金不可用。
二、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第(3)款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要求。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空缺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再就業;(二)應當徵兵役者; (三)移居國外;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指定部門、事業單位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培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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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業期間,能繳納五險的,不能繳納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三)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繳納保險費超過10年者,領取失業保險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一併計算,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決定,不得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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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領取失業保險後,前乙個還能領取,可以再次在工廠工作。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請發放辦法》 第十五條 辦理機構應當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限確定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累計領取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1)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服務年限,以繳納時間為準,《條例》公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一併計算。(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上一次失業期間應當領取但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間合併; 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不足一年的,可以繼續申請在上一次失業期間本應領取但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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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開工廠工作沒有失業救濟金。 如果您從工廠離職,您將無法獲得失業保險金。
只有在就業中斷的情況下,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而不是由於個人的意願。 補貼是國家給予失業者的保障,但並非所有失業者都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只有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按規定繳納一年保險費、無意中斷就業、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才能憑相關材料向勞保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和你一起猜。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三)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這絕對是不可能的。 57歲,你才工作了半年!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是15年還款,有些地方還允許一次性15年,有些地方似乎不允許,具體問問你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就是你所在的地區可以,視窗期是最直接的。
工傷賠償必須經過三個必要階段:工傷認定、勞動能力考核、勞動仲裁。 許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許可證等證件,往往需要被認定為勞動關係。 醫療費用 1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