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工廠工作,沒有任何規章制度。 我辭職了,公司說如果我找到人,我就放我走

發布 社會 2024-05-0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提前離開,結清我的工資並立即離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足夠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提交辭職申請時,要保留申請的痕跡,如通過郵寄或郵寄方式向單位人事部提交辭職申請,並拍攝領導批准的辭職申請的照片。 但是,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命令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性勞動的, 雇員可隨時通知雇主離職,恕不另行通知。

    法律依據:孫某盲目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老闆在他辭職時拒絕讓他離開,員工可以通過談判、調解或仲裁進行處理。 如果員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則無需雇主同意,員工在期滿後完成辭職手續後即可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你好,親愛的。 1. 需要得到你的同意。

    按照你說的,你有權拒絕在另一家工廠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雇你,屬於單方面違例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經濟賠償。 2、合同未約定可根據工作需要轉讓的,不能隨便轉讓,否則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工廠裡無事可做,廠的管理層告訴員工先去其他工廠上班,不等就被解雇了。

    你好,親愛的。 1. 需要得到你的同意。 按照你說的,你有權拒絕在另一家工廠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雇你,屬於單方面違例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經濟賠償。

    2、合同未約定可根據工作需要轉讓的,不能隨便轉讓,否則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已經被解雇了嗎?

    你好,親愛的。 違法解雇的,按每項工作乙個月的補償標準支付補償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建議:如果沒有勞動合同,6個月內工作; [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屆滿的,應改為三天; 如果超過6個月沒有合同,則更改為30天

    您應提前三天通過快遞提交辭職信(一式兩份,乙份由自己本人提交),儲存本單位簽字的快遞收據作為證據,在辭職信的封面上寫上要明白這是辭職信,信上寫清楚的是公司違法還是自己的原因, 要求公司在約定的最後乙個工作日之前派信函(要加蓋公章)指定人員與您辦理工作交接的,交接檔案應與公章一式兩份,否則視為不需要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後,單位應在當天的工作時間內結清您的工資和報酬[如單位拒絕交接,在辭職信中約定的最後乙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估計)、出具辭職證明(必須加蓋公章),並幫你繳納社保金,從拿到辭職證的第二天算起15天內(只要不支付補償金,公司就不在你工作地註冊),以及住房公積金結案手續【需在單位30天內辦理), 否則,您有權追究本單位的法律責任......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法》、《勞動法解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干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員工提前30日提出書面辭職,無需雇主批准即可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勞動者未提前30日提出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勞動者直接遞交辭職函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

    2、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郵寄給用人單位,以便於證據保全。 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不辦理勞動者辭職手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並不容易,你沒有按照你的吩咐去做,而且你是在支付工資後才做的。 就說你不想做,有好的發展,如果你的老闆還強迫你做,你就在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每天糾纏領導,他去那裡,你跟著那裡。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5-04

這是一種辭職。 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須簽署您的《雇員交貨交接(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More

22個回答2024-05-04

如果不是因為實習期滿,或者是家庭、學校等客觀原因,那麼就需要考慮是否要繼續。 如果想離職的原因是實習期間壓力大,工作不被重視,不是你想做的工作,或者實習薪資比較低,也可以先和直屬溝通,看看能不能通過調整工作內容來解決, 換工作和其他方式。最後,如果你仍然對自己的實習工作不滿意,辭職也不遲。

18個回答2024-05-04

你好! 1。您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同意。 >>>More

5個回答2024-05-04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需要公司化運作;

2、有較強的品牌意識和發展眼光; >>>More

11個回答2024-05-04

你首先要考慮的不是投資,而是你的社群中是否有人會喝咖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