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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申請網上銀行密碼,兩個人可以同時操作乙個公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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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個人全額購房,拿到房產證。
2、婚前接受不動產的贈與或繼承,並將產權轉讓至自己名下。
3. 經公證或證明的婚前資產以購買房屋。
4、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有共同財產償還的,離婚時可以對女方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房子歸你所有。
5、原則上婚後買的房子由兩個人平分,如果願意,也可以通過給對方經濟補償來拿到房子,但在這種情況下,更有可能是給女方的。
6、丈夫贈與或繼承的房屋、財產只給男方,不給家庭,只要沒有明確說明,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旦離婚,女方就擁有1 2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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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此非常明確。
如果丈夫在婚前購買,則屬於他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
如果丈夫在婚前購買了房產並有抵押貸款,則婚後供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後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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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對個人財產公平。 2、婚前取款買房。 3、雖然有貸款,但協議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獨立償還貸款,建議本協議公平。
4、婚後接受贈與,但贈與協議註明只贈予一方。 以上可以視為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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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購買。
2.或婚後,用婚前積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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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子的名字是A的名字和原伴侶B的名字”的說法,假設“妻子什麼都不想要”(口頭協議)是有效的,那麼房子就屬於男人A的個人財產——即使男人A再娶了他後來的妻子,它仍然是男人A的婚前財產,與他後來的妻子無關; 如果該房產中的房屋在男A與其前妻離婚時不生效,則該房屋為男A和女B的共同財產,需要處置並轉讓到其中一人的名下才能出售。 總之,這與繼妻無關。
希望這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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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契據上有名字的,誰就有權賣房,口頭協議沒有法律效力,B房的一半是女性。 繼妻只能得到男性A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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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舉證難,通常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證據,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建議訂立婚前個人財產協議,公平公正。 3、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也不需要妻子簽字,公證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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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是婚姻的共同財產,首付是夫妻債務。
其次,很難回答你的問題,就像做律師考試題一樣,從理論上講,如果男方支付首付並獨自償還貸款,他必須首先證明他用個人財產償還了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可以屬於個人,而在法律實踐中,這種舉證責任是困難的。
第三,如果房屋沒有轉讓,則不構成贈與。 在不動產的情況下,我認為,如果將財產直接轉讓給男方,則明確說明贈與人,無需單獨要求女方簽字。 此外,地產局還會要求在過戶時對贈與進行公證,此時的簽名也是關鍵證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More
當然,法院會接受的。 但能不能離婚是另一回事。 離婚需要你們雙方同意。 法院一般先調解,如果真正的調解失敗,再給你乙個判決。 >>>More
這是乙個複雜的問題。
首先,這取決於你的阿姨是否主張她的權利。 一開始,她爺爺的遺囑是把房子給她,所以她有權要求房子的繼承權,把房子轉讓給奶奶,這侵犯了她的權利,她可以要求歸還。 但是,如果她願意放棄這個權利,那麼房子仍然是奶奶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