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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炎不會因結婚而惡化。
一般來說,慢性腎炎主要是腎小球的病變。 繫膜增生以系膜增生為主。 腎炎與上行或下行的細菌感染(如感冒和腹瀉)直接相關。 在用藥方面要特別小心。 另外,只要注意保養,會很健康!
更何況,結婚後再多一方照顧你們,你們倆都很重視,對條件有好處!
希望我的能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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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腎炎會更嚴重嗎?問題:
1.腎炎可以結婚,但**期禁止懷孕;
2.如果尿蛋白超過兩個“加號”,或24小時內尿蛋白總量大於克,血壓高於正常值,則絕對禁止腎炎懷孕。
3.腎炎停藥後,如果尿蛋白小到乙個加徵,24小時內尿蛋白總量約為克,血壓正常,可以考慮在腎病醫生和**醫生的指導下安排受孕日期,但要定期監測血壓、水腫、尿蛋白、 尿紅細胞與腎功能等相關指標。若部分指標超過正常藥物**且效果不佳,應立即終止妊娠。
4.腎炎停藥後一年以上,病情穩定,尿蛋白正常,血壓正常,懷孕可生育。 但是,仍然需要定期到醫院檢查相關指標。
5.腎炎患者結婚後,夫妻生活對女性患者影響不大。 女性患者主要預防尿路和生殖道感染,可加重腎炎。
6.以上是指腎功能正常的狀況。 如果腎功能不正常,就沒有必要考慮生孩子,否則會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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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體檢發現腎炎,男友提出離婚,怎麼辦?
婚姻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為自己的小家庭努力,共度一生的狀態,婚姻中的兩個人必須坦誠相待,互相扶持,互相照顧,這樣才能陪伴對方一輩子,但有些人卻只能分享喜怒哀樂, 而有女方說,結婚後,因為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自己得了腎炎,回家告訴她物件後,對方提出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女方不知道該怎麼辦,其實既然對方已經提出了離婚請求, 這說明對方根本不在乎你的身體,他關心的是自己能不能得到乙個健康的妻子,所以這個時候沒有必要做任何掙扎,既然對方根本不在乎,那應該是止損的最好選擇。
從一件簡單的事情就能清楚地看出乙個人的本性,就像女方告訴物件自己生病了一樣,對方也毫不在意,沒有趕緊帶女方去看病,而是直接提出離婚,這樣的感情根本不值得懷舊,因為他們兩個人之間幾乎沒有感情, 真正喜歡你的人關心你的身體健康,不是說你會拖累自己,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看清事情的本質,不要糾纏對方乙個不愛你的人,根本不會對自己做壞事,所以自私的人最好早點離開。
其實現在很多人都覺得兩個人關係好就不用做婚前檢查了,我個人覺得婚前檢查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既然兩個人決定過一輩子,就應該對對方坦誠相待,雙方都應該讓對方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 如果對方能接受,那麼這段婚姻就可以繼續下去,如果對方完全無法接受,那麼及時止損也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有些人總是抱著僥倖心理,有病不願意告訴對方。這樣一來,一旦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中,不小心讓對方知道了病情,這段婚姻就很有可能走到了盡頭,所以婚前必須做的準備工作就是結婚考試,這事關乎兩個人的幸福,沒有什麼可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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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主動和對方離婚,因為對方娶你是有要求的,而對方在得知你有腎炎後主動提出離婚,這樣的人根本不值得託付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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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動答應對方,既然對方要和自己離婚,那就意味著對方不再愛自己了,我覺得沒有必要保留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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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應該直接答應對方,因為這樣不利於感情的發展,也不利於感情的和諧,這種男人不值得我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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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男友離婚,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依賴,離婚後,他會去**自己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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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可以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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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性患有慢性腎炎,可以結婚,而這種疾病不屬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因此不屬於不能辦理婚姻的情形之一,男方在滿足其他結婚條件時可以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對婚姻登記的當事人進行登記:(一)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經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關於離婚購買限制政策的常見問題。
2021年8月5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共性問題和實施標準解答如下: 《公告》不溯及既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