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2,請幫我明天參加考試

發布 社會 2024-05-0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馮某、陳某的抵押關係是有效的,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他們可以對自己的房產進行抵押,無需辦理登記手續。

    2.馮和朱的承諾是有效的。 質押需要轉讓給占有,說話人已經轉讓給占有,是有效的。

    3.朱和江是合同關係。

    4.優先留任權的應該是蔣介石。 然後是質押,最後是抵押貸款。 在三種型別的擔保中,留置權優先。

    5.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6.縣種子站要求支付運費,該請求可以得到支援。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所在地履行。

    7.馮某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的免責主張不能成立,因為交付後,所有權轉讓給馮某,風險也轉讓給馮某。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 動產抵押協議有效,不要求註冊作為其有效性的條件。

    2、動產質押有效,自交付之日起生效。

    3.合同簽訂關係。

    4.會比朱勝過陳,因為共存時,留置權比質押好,質押比未登記抵押好。

    5. 不可以。

    6、可以支援,因為對交付地沒有約定的,動產應當以履約義務人所在地的條款為準。

    7、不可以,因為風險自分娩之日起承擔,雛雞已經分娩,其損失由馮某承擔。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院將支援A公司的索賠,但A公司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在兩名董事合夥期間對公司造成的損失規模,而不是A公司賺取的320,000美元收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本案涉嫌不正當競爭,莊某等人的行為明顯違法,構成對公司商業秘密的侵犯,法院應支援其主張,如果損失無法計算,則以侵權方獲得的利益來衡量。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違約責任以無過錯責任原則為基礎,有過錯為例外。 過錯責任的主要情形有:

    1.贈與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因贈與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贈與財產損壞、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承運人對乘客自身財物在乘客合同中的損害責任:

    《合同法》第303條規定,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對旅客自己的物品損壞或者滅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託管合同: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定,保管人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當給保管人造成損害或者損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人證明其不存在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倉儲合同: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當導致保管貨物損壞、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保管人對保管貨物的性質、包裝與約定不符或者有效保管期限超過有效保管期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本案中的健身房不是免費合同,因為健身房是營利性場所,雖然收納包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提供給客戶的免費收納櫃是為了其營利性服務,其實存放物品的成本已經包含在服務費用中, 所以它應該被承認為有償合同。客戶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未履行告知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因此只能按一般貨物要求賠償。

    個人意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甲方負責,因為在標的物轉讓前,損失風險由賣方承擔; 牛犢歸甲所有,因為產出的果實歸賣方所有; A承擔它,因為牛屬於A; 該合同是未決有效的合同; 丁某有權取得該牛,因為丁某是善意的第三方; 有效; 租金可以在學期結束時支付; 存款規則適用於雙方,即對雙方都有效!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 法院不能支援馬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3款的規定:“履約地不明確的,支付貨幣的,應當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進行; 其他標的物應當在履行義務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畜牧站。 因此,將奶牛從畜牧站運送到馬養牛場的義務應由馬承擔。

    2. 馬公司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的免責要求不成立。 在貨幣債務的情況下,由於金錢是一般等價物,因此不屬於合同標的物,而只是一種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問題。 《合同法》第109條規定:

    一方當事人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

    3 不能同時使用。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違約金和定金的,當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 因此,違約金和定金責任不能同時適用。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此廣告是乙個報價。

    商店以不賣給女士為由拒絕出售男士的汽車,這違反了要約條款。

    雙方訂立合同,合同生效。

    合同法; 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是他人對自己要約的意向。 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均為報價邀請函。 如果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的規定,則視為要約。

    第二十一條 接受是受要約人表示同意要約的意向。

    第二十五條 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

    第二十六條 接受通知書自送達要約人之日起生效。 接受不需要通知的,接受應當在按照貿易慣例或要約要求進行接受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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