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擾了公眾,工程團隊應該怎麼做? 施工現場打擾群眾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5-01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域進行夜間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禁止施工作業的, 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在城市地區的地區,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員或者其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對於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因此,當地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改正,有關部門可以對建設單位處以罰款。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對群眾有干擾,可以聯絡業主,業主可能會找到相關部門處理投訴一定金額,然後問題才有可能得到解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投訴,協調工作不能隨心所欲地做,找財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沒辦法,他們也在努力趕上專案的進度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這個專案都是關於姚明的,姚明應該怎麼做? 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我可以照顧它。 能夠過上健康的生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可以找專案部,非施工時間應停工。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施工現場擾動的解決方案如下:

    公民服務**;

    2、可撥打110市聯,市聯會根據噪音投訴型別轉接相關部門;

    3、可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環保投訴可撥打“12369”**;

    4、如在城市主幹道、二環路、三環路等道路交通系統產生噪音,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投訴;

    5、與施工現場負責人、公司負責人協商,要求停止夜間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間施工噪音;

    6.上法庭提起訴訟。 如果施工現場還在夜間施工,噪音干擾了人,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相關損失,如精神損害、物質損失等。 這是維權追償的最後也是最有力的方式,如果談判失敗,就要果斷整合,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十五條。

    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企事業單位,必須保持環境雜訊汙染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 環境雜訊汙染防治設施拆除或者閒置的,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准。

    第16條. 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控制汙染,並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額排汙費。

    多收的排汙費必須用於汙染防治,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第17條. 對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域造成嚴重環境雜訊汙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限期處理。

    限期內受治理的單位必須按時完成治理任務。 治理期限由縣級以上人民按照人民規定的許可權決定。

    小企業事業單位管理的期限,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授權的職權範圍內決定。

    第18條. 國家對環境雜訊汙染嚴重的落後裝置實行淘汰制度。

    綜合經濟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一定期限內公布禁止生產、銷售、進口的環境雜訊汙染嚴重裝置清單。

    生產者、銷售者或者進口者,必須在經濟綜合發展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前款所列裝置。

    第19條. 城市範圍內生產活動需要偶爾發出強烈噪音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首先與施工現場負責人商討協調,協商不成可以報警或向當地環保局投訴。 夜間超過 45 分貝被認為是令人討厭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住宅、文化、教育機構為主的區域環境雜訊標準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住宅室內雜訊標準是根據安靜生活的要求和區域的環境雜訊標準,參照住宅窗戶的條件制定的,一般不應低於該區域的環境雜訊標準20分貝。 中國住宅建築的室內標準比其所在地區的環境雜訊標準低10分貝,因為中國城市中靠近住宅的小工廠較多。 非住宅建築的室內雜訊標準是根據房間的用途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交通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雜訊。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的雜訊。 (2)“雜訊敏感建築”是指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如醫院、學校、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住宅等。

    (三)“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是指醫療區、文化教育科研區、機構、住宅等場所。(4) “夜間”是指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之間的時間段。 (5) “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電單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如果施工隊夜間打擾群眾,可以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投訴。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在城市地區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區域進行夜間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建設單位在城市區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域進行夜間禁止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的,由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二十九條 在本市城區內,使用機械裝置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專案開工前15日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專案名稱; 施工地點和工期、可能的環境雜訊值和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條 雜訊敏感性建築集中在城市地區,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進行的應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人員或其有關主管部門核證。 對於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第五十六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域進行夜間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禁止施工作業的,由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晚上22點以後,早上6點之前,算是鬧事,可以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

    第二十一條 向周圍居住環境排放雜訊的施工單位,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施工現場邊界排放標準。

    第二十三條 建築雜訊排放超過國家環境雜訊建築工地排放標準,危害周邊生活環境的,地方人民環保部門報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後,可以限制其執行時間。

    第二十四條 除應急維修和應急作業外,禁止在居民小區、文化教育區、休養區進行產生雜訊汙染、影響居民夜間休息的建築施工。 生產過程必須連續經營或者因特殊需要而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環保部門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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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5-01

1.如何處理狗吠和打擾人。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到雜訊干擾、環境雜訊汙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行為人消除危害; 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責任糾紛、賠償金額糾紛,經當事人請求,可以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和機構進行調解處理;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More

19個回答2024-05-01

可以和戶主協商,或者找房,物業會出面處理。 您也可以報警,讓警察介入。

23個回答2024-05-01

如果能和居委會和對方談一次,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上訴,鄰里會關注鄰居,房子的產權單位會修復房子的隔音效果。

13個回答2024-05-01

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個人投訴時間為一年,然後相關工作人員會告訴你需要辦理的程式,最基本的是是否有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通過工資卡和考勤記錄獲得。 然後確定事故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這件事需要找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然後就可以按要求提交材料了,如果不繳納工傷保險,到時候,根據工廠的態度,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訴訟。

6個回答2024-05-01

工程欠款問題非常普遍,是目前建築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 以下是一些建議供您參考: >>>More